Recommended

當前頁面: 觀點與評論 |
「稱義」和「成聖」之別

「稱義」和「成聖」之別

Dan Delzell

使徒保羅在其書信中對「信心」和「行為」兩者的關係有精細詳盡的講解,他深明白「順服主」的行為源於「相信主」(羅馬書1章5節)。保羅受聖靈感動在書信中清晰的闡釋何謂「稱義」和「成聖」。

「稱義」並不是一個過程,而是在信徒決志信主的那一刻就已經發生了。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章1節)

故此,基督徒被「稱義」是通往「成聖」的起點,而「成聖」則是一個漸進過程;換言之,信徒因信靠基督(被稱為義)得到重生,而用信心的行為見證對基督的順服;信徒「成聖」的生命是藉着順服的行為,使屬靈生命成長。

人是不可能靠自己的努力得救,只有憑着「信靠基督」,才能得到救贖。故此「信心」沒有可能單獨存在,必須從所結出的聖靈果子印證出來。若「信心」光在信徒口頭上叨唸着,卻沒有從他的日常行動中表現出來,按着雅各的說法,這一種「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各書2章17節)。

沒有行為配合的信心就稱不上是真正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按理也不可能存在;當人在決志信主的那一刻,聖靈便進入他的心裡,藉着聖靈的幫助,道種在內心開始萌芽,便會長出好果子來。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是葡萄樹,而基督徒就像是從葡萄樹長出來的枝子(約翰福音15章5節),枝子只要連於葡萄樹,神能讓祂的兒女結出好果子來。

我們千萬不要混淆了什麼是「稱義」、什麼是「成聖」;縱然好行為從人的信心而來,但這些好行為本身並不可以成就人的信心及獲取神的救恩。信徒在決志信主那刻已經被稱為義,他的靈魂已蒙救贖,他的罪已蒙赦免。這次憑着信心的「稱義」亦已為日後「成聖」的進程奠定基礎。這位信徒的名字已被記在「羔羊生命冊」上。 (啟示錄13章8節)

只要你在這本天國留位冊上有了位置,就再不需要擔心了。正如保羅在羅馬書6章18節所說,你已獲得永生,而且「既從罪里得了釋放」,不再是罪的奴僕,就能自由地為基督而活。

需知道任何仍然「為罪而活」的人就不是基督的信徒。(羅馬書6章16節)因為信主的人在接受基督捨命救贖的恩典後,已成了「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章17節),會願意為主而活。

那麼,這是否意味着信徒都是完美的?是否信徒都會按神的心意行事?沒錯,應該是這樣,因為相信主的人都已經有「基督的心」在他心內(哥林多前書2章16節)。

我們是「因着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才有信心順服主。除此以外,其他形式的順服都只不過是出自人類原始本能的需要,就如世間上有許多宗教人士都嘗試順從某些道德準則,然而,若這些人沒有悔改信主,他們所謂的「順服」便不能討神的喜悅。聖經告訴我們:「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希伯來書11章6節)所以,只有當神的兒女在他們生命中表現出的順服,才能討神的喜悅。

在基督里的信心讓人願意順服基督。當人有了因信被「稱義」這個基礎後,神就可以開展在祂兒女生命里的工作,協助他們踏上「成聖」之途,叫每位基督徒生命里都能發出美好的果效。但是,無論在信仰的根基上、或是在信主後生命的更新改變都是神的恩典,信徒沒有什麼可誇口。

神要求祂的兒女在思想上、言語上以及行為上順服祂,並以我們的行為和言語去榮耀祂的名。但正如耶穌在路加福音所說:「因為他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加福音6章45節),我們的言語往往透露了我們心中的所思所想。

故此,人的心中必須先有保羅所說的「神的義」(羅馬書3章21節),才能真正地順服神。

人單靠自己的努力,絕不能達到神對義的標準。神要求的是絕對的聖潔,所以只有完全無罪的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犧牲,為我們的罪作贖價,才能滿足了祂的要求,成全了「神的義」。人只要相信耶穌,悔改更新,就能被稱為義,並承受永生。(提多書3章7節)

當一個人認罪悔改並接受基督為他的救主、在他決定相信的那一刻, 他的罪已被赦免、在神面前被稱義、得到救贖、並獲得重生。這是神為人類所設計的救贖計劃,讓人從罪里得釋放,能夠為基督而活。

從信心而來的順服,就如人悔改歸主一般奇妙;屬靈生命的成長,也如「因信稱義」一樣令人驚訝。這一切發生在神兒女身上的改變,都是神手所動的工。

當你誕生在這個世界時,你就開始與神為鄰;直至你憑信在靈里重生後,你才成了神家裡的人。成為神家的一份子,你就能夠從神那裡支取能力,以致你有力量順服祂。

其實「順服」神並非複雜難行,每個基督徒只需要耐心地操練信心,讓自己的屬靈生命慢慢成長。然而,除非你接受基督作你個人救主,並憑信心被稱為義,否則就別企圖憑一己之力做好事,以為能藉此可以稱義,因為自以為是的好行為並不能獲得永生或是討神的喜悅。畢竟,如果我們的好行為能救得了自己,耶穌根本就不用離開天堂來到這世上受苦,為我們的得救而犧牲。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章21節)

所以,你認為基督的死是徒然的嗎?還是祂是為你的罪而死?基督是你生命中的主宰?還是祂和你根本沒關係?

聖經已解釋得非常清楚——你必須先和耶穌基督建立個人關係,才會有因着相信而來的順服。試想想,這世上有誰像耶穌願意為你犧牲、看你為寶貴?

(翻譯:梁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