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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年:牧者提出制定和遵循新年計劃的原則

2012新年:牧者提出制定和遵循新年計劃的原則

許多美國人制定了新年決議(即新年計劃),之後基本只能堅持幾周。基督徒怎麼能制定並遵循2012年的個人信仰決議呢?

加利福尼亞州弗雷斯諾市Well Community教會北教區的牧師路易斯(PJ Lewis)說,基督徒應該每天都有計劃和決議,而不僅是在12月31日。

「我查了一下『決議』這個詞,它被定義為『做或不做某事的確切的決定,』」他通過電子郵件告訴基督郵報,「這樣說的話,基督徒的生活充滿了『決議』,很多次我們決定做或者不做什麼,都在於我們最初對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的決定上。」

路易斯說,基督徒應該確定他們的決議是依據聖經並且榮耀神的。他說,基督徒應該是帶着信心完成新年決議,而不是依靠個人的力量。他也說到,人們不應該制定與道德相悖、讓別人流淚或跌倒的決議與計劃。他也說到,新年決議本身不能說是好或不好,決議背後的動機很重要。

在專為解答信仰問題的「聖經問題解答網站」(GotQuestions.org)上,一篇文章中也談到,帶着適當的動機確定新年決議是關鍵。關於「為什麼」和「怎樣」制定決議--要榮耀神,和從耶穌基督得到力量來改變--是和「決議內容是什麼」一樣重要的。

這篇文章中還說,新年決議的歷史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的古代巴比倫時期,但是聖經沒有講到是否贊同或反對。文章也說,基督徒在決定推進決議時,也應為得到引導禱告,不應該忘記屬靈的健康比肉體的健康更加重要。

「對肉體的訓練有一些價值,」提摩太前書4章8節中說,「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

北卡羅來納州格林斯博羅C3教會資深使役者惠特曼·托蘭(Whitman Toland)也認為,基督徒需要屬靈的幫助和正確的動機來保持他們的屬靈計劃。

「此外,大多數的個人誓言集中在對能否堅持到最後的討價還價上,而不是關於神的恩典,其實神的恩典不斷加添給我們,並吸引我們。是我的信仰讓我們被呼召走出我們原有的生活,與神同工,而不僅僅是『為神』做事情,」他說。

對基督徒來說,不管他們的境況如何,開始新的一年的最好方式是什麼?托蘭說,是回想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6章33節給予的命令:「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

托蘭建議,「在為今年設定目標時,讓我們問問神,『父神,你對我、我的家庭、我的職業制定的計劃是什麼』」。「我發現每次我問神的時候,他的回應都讓我相當吃驚,他常常說,『謝謝你問我,這也是我在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