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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大政府的權力抓手

同性婚姻:大政府的權力抓手

美國聯邦第10巡迴法院在6月25日星期三以2比1的結果宣判猶他州、科羅拉多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何馬州、懷俄明州的保護婚姻的州憲法修正案無效。該裁決暫未生效,以等候上訴。

同樣是本周,一聯邦法官宣布印第安納州的婚姻保護憲法修正案違反聯邦憲法。該判決的結果就是同性婚姻立刻在該州合法。

同性婚姻大多是通過法律訴訟形式得以合法,目前同性婚姻在美國的20個州合法:加利福尼亞州、康涅狄格州、德拉華州、夏威夷州、伊利諾伊州、印第安納州、愛荷華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麻薩諸塞州、明尼蘇達州、新罕布什爾州、新澤西州、新墨西哥州、紐約州、奧爾良州、俄勒岡州、賓夕法尼亞州、羅德島州、佛蒙特州和華盛頓州。

論及第10巡迴法院的這項裁定,對此持異議的法官保羅·J·凱利(Paul J. Kelly Jr.)談論到了同性戀立法問題中很少被考慮到的一面。他說:「如果各個州是民主的實驗室,要求每個州在違背其選民、民意代表觀點的情況下,都認同同性戀的結合,那結果就是把一個有限的全國性政府的觀點強加在他們頭上。」

凱利是對的。不僅如此,還應該認識到,同性婚姻是美國歷史上政府最大的「權力抓手」。同性婚姻並不是其自己所聲稱的那樣「塑造一種新的自由」,這其實是國家從法律上重新定義一項根本性的社會建構,最終會不可避免地把影響拓展到所有家庭中。

帕迪·曼寧(Paddy Manning)是一位公開坦陳自己同性戀身份的專欄作家,他出人意料地出言支持在愛爾蘭保護婚姻的自然形式,他寫到:

「婚姻正在重新被定義,這並不是因為家庭自然而然的變化,而是因為那些不明白婚姻建構目的的人想要來改變,或者更壞,對婚姻目的持有敵意的人故意來篡改。他們的話聽上去可能像節日賀卡上的甜言蜜語,不過真正的動因卻遠沒有看上去那麼漂亮……從根本上說,事關婚姻的爭論,就是關於家庭的法律結構及父母、孩子和社會三方相互關係的爭論。」 [1]

曼寧繼續論證說,極權國家總是試圖消滅家庭。「家庭,」他說,「並不是國家權力的一部分,或者說,相對國家政權而言,家庭是一種與之競爭,通常是對立的力量結構。」 [2]

曼寧說,換言之,傳統的家庭都是自我構建、自我持存的,通常來說,家庭是不受「外界干擾和反對」的影響。[3]異性結合撫養的孩子,無疑是由父母雙親所生,在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撫養和教育權都由父母主導,儘管在此種情況下孩子的權利很大程度上會受到損害。不過同性結合所撫養的孩子則恰恰相反。他們不僅僅需要國家政權來支持他們的存在,同時也由法律來決定他們在世界上該由誰、由何種方式來撫養長大。

曼寧說的很對:

「同性戀父母所撫養的孩子,是獨立、自我生成個人的反題:他們總是需要一種外力來建構自己的權利,因為他們從來沒有毫無異議的自然的父母。最好的情況下,這樣的孩子也只有父母中的一方是自己的天生父母,由此留下一個國家政權太願意接手的『權力抓手』。收養問題、借腹生子代孕問題等等,都會讓現有的人際關係發生矛盾衝突,而能夠進行仲裁的唯有國家政權。」

「這種在家庭關係方面的根本性不同,讓同性婚姻成為國家政權的權力抓手。通過取消婚姻中的性別關係,並以此為模式進行推廣,國家給自己授予了對家庭關係進行有效性認證的權力。」[4]

無論是有人想要政府來許可同性婚姻,或者有人想要通過政府來乾脆取消婚姻,這就是他們的共同肇因,事實是,當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後,大政府就不可避免地擴張到社會和人生的核心組成單元--家庭上去了,而家庭原先則是國家權力受到阻擋、限制的所在。這會引發許多無法預見並令人疑惑的司法難題,給夫婦的離婚程序、孩子與監護權問題、收養問題等等帶來負面後果。隨着政府介入家庭關係,這名單會越來越長,就算是傳統的家庭也難以倖免。

曼寧總結到:「這是國家權力凌駕家庭之上的開始……由同性婚姻提案所引發的對婚姻的重新定義,取消了所有家庭關係中的自然屬性,代之以依賴國家政權。」 [5]

這真是個有力的結論,更難能可貴的是這齣自一位同性戀人士之口。

每次聯邦法院判決每贊同同性婚姻一次,公民們都應該顫抖一次。一旦同性戀婚姻最終在整個國度合法化之時及之後,這個國度無疑將會見證政府權力更大的介入、干涉和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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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5],《Thickerthantalk:同性婚姻,反自由,反權利和親政權--什麼,沒人告訴尼瑪?》(Thickerthantalk: Same Sex Marriage, Anti-Freedom, Anti-Rights and Pro-State - What, No One Told You?")刊載於Thickerthantalk博客的同名文章,發布於2014年6月27日。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