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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能說粗話嗎?

基督徒能說粗話嗎?

基督徒能說粗話嗎?

(Preston Sprinkle) (Eternity Bible College Boise extension) Fight, Erasing Hell Charis: God's Scandalous Grace for Us

這問題與我有莫大關聯,拙作《查麗斯》(Charis: God's Scandalous Grace for Us)可能會冒犯了一些人。儘管對該書的反饋大部分還是好的,我也收到了一些類似這樣的評論:「我覺得我奶奶可能不太會喜歡這本書」,以及「有些人可能會被你的用語冒犯」之類。我的一個朋友在開車的時候,讓他的妻子大聲朗讀這本書,不過他告訴她要跳過第六章(標題是「蕩婦」),因為他不想讓她大聲說出這詞。

澄清一下,我在該書里沒有用過任何四字母髒話。只用過5個字母的那個。我從來不會有意識地說出那樣的話,也不會超越聖經實際用語的範圍(按照聖經原文)。

顯而易見且毋庸置疑的事實是:聖經有時會使用粗俗甚至冒犯性的語言。實際上,市面上的沒有任何一個聖經譯本是嚴格按照字面意義來翻譯以西結書16章的。要完全理解聖經這個章節,必須先學會希伯來文,因為希伯來語的聖經在描繪上簡直是太生動形象了(傳遞出極親昵的信息)。雅歌和聖經其他一些部分同樣如此。

讓我開誠布公地談談吧。我想要你知道我的立場。我知道,在一些基督徒圈子裡,使用一些粗話髒話已經變成了一種潮流,有些基督教講道人看上去很喜歡讓聽眾大吃一驚,僅僅是他們對此很享受。不過,那可不是我。我絕不是那樣的,我的書里沒有這樣的內容,不打算故意用一種震撼的言說方式來讓人覺得大吃一驚。為震撼而震撼是不成熟的表現,並不屬於基督教。我根本沒打算挑戰什麼極限,就好像不願嘲笑那些比我更保守的人。

然而,我也沒打算去審查聖經的用語,看看聖經是不是有冒犯、挑釁、或者從宗教角度說有些過頭,以至影響了屬靈上完滿性。

正如我所說的,聖經使用過冒犯、粗俗、有時甚至是相當色情(就是說,生動描繪與性相關的畫面)的語言。我們的英語譯本讓用語委婉了一些,可能有時候原初的用詞也不是那麼恰當。不過我的著作《查麗斯》是寫給成年人看的,不是給孩子看的。

我也就是這樣處理創世記38章、以西結書16章和何西阿書的。我不會略過出埃及記4章西坡拉對她兒子做了什麼或者亞伯拉罕在吾珥的早年生活。歌蔑並非妓女,而是個在性方面很放縱的女人,我會解釋這為什麼很重要。在某些篇章里,原文「zoneh」在英語裡最好的翻譯是「蕩婦(whore)」,這就是我前文所提的五字母髒話。何西阿確實震撼了他的聽眾,如果我們傳道說,何西阿沒有震撼我們,那麼,我們可能沒有足夠尊重原文。我不是為了刻薄而刻薄,我也問過我的很多編輯,他們是否認為我已經比某些文本走得更遠了(有時我確實有這問題,不過那些內容都沒有進最後的定稿本)。我可以說是字斟句酌,無一字不是深思熟慮的結果。再說一次,我的動機不是為了聳人聽聞而使用俚語粗話,而是聖經就是這樣的。

我自始至終的動機是:傳揚、讚美原汁原味的神的話語。因為恩典所涉及的粗話通常隱藏在保險槓上的貼紙那樣,試圖把福音限制在教堂長椅之上。如果神是那樣談論恩典的,那就如其所是吧。不過神沒有。他談到了各種各樣的罪,黑暗的深淵,他從那裡把我們拯救出來。因為這讓我們的靈魂認識到他恩典的宏大。

《查麗斯》這本書里,我每一個用詞的目的,都是忠實於原原本本的神的話語,我以恩典的信息來影響我聽眾的方式,就是聖經曾以之影響(有時是冒犯)其聽眾的方式。這就是我的動機。不是為了聳人聽聞,不是為了流行。我要的是忠實於神的話語,而這就是我決心忠實教授的內容。

無論怎樣,我還是在序言中給出了一個警告:

恩典是一個危險的話題。我們總是想要馴化它,讓它安穩下來,穿好運動衫,套上卡其褲。不過,聖經的恩典——查里斯(charis),正如你將看到那樣,並不會安定下來。這恩典不會開着個小車,然後有時會錯過了教堂。為了證明上述觀點,我們打算冒險穿越以色列的土地,同時並不打算帶上鎮靜劑。如果你需要尖叫,我會把窗子關上。如果你打算在下個城鎮下車,對不起,車門鎖着。恩典是一個危險的話題,因為聖經是一部危險的書。聖經會摧毀人、冒犯人,在安靜的城郊讀起來很艱難。如果你不滿18歲,你也許該另找一本關於恩典的書,那樣的有很多。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