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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研究表明神最好的安排值得你等待

婚前同居?研究表明神最好的安排值得你等待

· (Hannah Wegman)

據說有一部分全世界最聰明的人都搬家去了哥倫比亞特區,但看看那裡的買房成本吧,也許你會有異議。如果你曾住過美國的首都附近,那你就知道住那裡所費不貲。

我未婚夫加入了這個行列,他最近搬到大華盛頓地區(D.C. Metro area),我們的計劃是他先租個有一間臥室的公寓半年時間,然後,我在婚禮之後也搬進去。當我們告訴別人,他們很震驚,甚至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也有些吃驚。

我們被問到:「你們不想先試試住在一起,看看你們是不是合拍嗎?」或者「你們不想省點錢嗎?」

我覺得自己就想回答:「教宗是不是信天主教的?希拉里還在刪除電子郵件嗎?」我們當然想住在一起,但我們只是簡單回答:「對我們來說,很值得。」

等待,是很值得的。

但「等待」並不是我們今天常常聽到的詞語。

我們美國人都培養出了一種很短的注意力周期:無論是社交媒體、快餐,甚至人際交往關係(感謝這種搭訕文化),越快越「沒爭論」越好。結果就是,無論是教堂外還是教堂里的人都變得越來越願意用替代品來取代神安排最好的選擇了——在性和婚姻方面尤其如此。

路易斯(C.S. Lewis)在題為「榮耀的份量」(The Weight of Glory)的講道中是這麼說的:

「如果我們考慮下回報中無可挑剔的應許以及在福音書中所應許那令人震驚的回報,那麼,神似乎會發現我們的欲望不是太強烈,而是太微弱了。我們都是半信半疑的受造物,當無限喜樂放在面前時,我們卻被飲酒和性、野心這些東西蒙蔽了,就像無知的孩子想要在窮街陋巷裡玩泥巴,因為他根本想象不出海邊渡假是什麼樣子。我們都太容易滿足了。」

當那種幼稚的樂趣褪色,或者當我們玩膩了,我們就轉到下一個吸引我們眼球的東西上。心裡有了別的東西,那就改變了我們對配偶的感覺,世俗文化說「更安全、更明智的選擇」是要在一起生活之前先下水試試深淺,而並不想法,做出終生的承諾。

巴納集團(Barna Group)最近完成的一項調研結果表明,婚前同居曾經是例外情況,現在是常態。今天,65%的成年人相信,婚前就與生命中重要的那一個人住在一起是個好主意。10個人里有6個人正在或者曾經和其男友/女友同居過。

接受調查者給出與另一方同居的主要理由(84%)是「測試雙方是否般配。」這種「過家家」理論展示出了對婚姻不斷增長的恐懼——不難看出,這種恐懼的根源何在。不幸的是,美國人看到的就是離婚率飆升,切身感受到了那些失敗婚姻的影響。所以男女雙方認為同居在一起生活是婚姻的一種聰明的替代品。

但這真是一個更好的替代品嗎?根據調查,情況並非如此。歸根結底,同居只是個贗品,無法產生同樣的效果。這好比是麥琪琳替代奶油:就算便宜、就算包裝跟正品很像,細心的媽媽們也都明白那不是真的。

研究表明,普遍的狀況是已婚夫妻更加開心、更健康,在經濟上更穩定,預期壽命更長,在魚水之歡上的滿足程度也高於同居者們。如果你想要了解的具體一些,那麼魚水之歡並不會受到婚姻的阻礙,不過在已婚夫妻之間的滿意程度要比未婚同居者之間高出25%-300%。不僅如此,同居並不是許多人所想象那樣對婚姻有益的「熱身環節」。統計表明,婚前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比那些婚前選擇不住在一起的離婚率高出46%。

按照巴納的研究報告,公開的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不容易婚前同居,然而,他們婚前同居的比例依然很高(48%),這意味着世俗文化對教會的影響比我們想象更大。

無論世俗文化怎麼說,我們靈魂的創造者最了解一切,經文之外的證據也同樣證實了這一點。哥林多前書6章18-20節說得很明白,婚姻之外的性行為是悖逆神,也敗壞了自己的身體——而身體則是聖靈的殿。話雖如此,對那些正在或曾經與配偶婚前同居過,或者已經錯過了等待機會的人來說,恩典依然存在。就像對待所有的罪一樣,神救贖的大愛必然會赦免一顆真正悔改的心,並全然更新一切局面。

以福音為中心的信徒必須意識到,在涉及婚前同居這問題時,並非所有人都這麼做(這需要強調)。相信神的計劃是最好的並不愚蠢、被蒙蔽或天真。如果神引領基督徒走進婚姻,那基督徒們既不需要「試試看」也不需要懼怕做出承諾。對那些完美的愛,並不需要什麼撤退計劃,我們只需要仰望基督。

在《婚姻的意義》(The Meaning of Marriage)一書中,蒂姆·凱勒(Timothy Keller)(Timothy Keller)說得很直白:

「……我們必須對自己說這些事情:『好吧,當耶穌從十字架上俯視下來,他並不會想什麼我把自己奉獻給你們,那是因為你們對我很有吸引力。』不,他痛苦不堪,俯視着這樣的我們——否認他、拋棄他、背叛他——但在有史以來最大愛的行為之中,他堅持住了。耶穌說的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他愛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很可愛,而是要我們變得可愛。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愛我的妻子。你要在內心對自己這麼說,然後就去完成你在婚禮那天許下的諾言。」

誓言終生愛一個人比短期的「過家家」更為深刻、內涵更豐富。婚姻的約定是與你配偶無條件在一起的承諾,即便數年之後你發現他/她吃相難看、作息習慣不好、打呼嚕如雷鳴一般都不改變。甚至他/她不能好好愛你時也如此。愛一個人,如果是真愛的話,那就無論他是好是壞,不要根據自己的感覺來隨時終止。完全了解,依然完全地去愛,這才是福音的樣式。

當兩個人每天全心全意地都將福音互相展示給對方——其結果就是婚姻、魚水之歡,這比一切有所保留的態度都讓人滿意。我們的世俗文化已經看不見這種美好的真理以及為此等候的藝術了。作為教會,我們的職責是要給世界做出榜樣,讓世界明白真正的愛到底是什麼。願我們能嚴肅地承擔起這項職責,不要將就於那些真實之事人造的幻影。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