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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會贊成同性婚姻嗎?

耶穌會贊成同性婚姻嗎?

奧巴馬總統呼籲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回事。

但說是耶穌讓他擁抱這個立場,那又是另外一回事。這讓我想起了總統幾個月前所說的,關於奧巴馬醫改計劃等等:他說耶穌讓他那樣做。

2012年5月9日,奧巴馬總統告訴ABC News(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的羅賓·羅伯茨(Robin Roberts),他對於同性婚姻的立場現在已經進化完成,他認為「同性夫婦應該可以結婚了。」

談到他和他妻子,總統說,「我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很明顯這個立場可能會讓我們被認為和其他人的觀點有分歧;但是,你知道,當我想到我的信仰,我們想到根本性的事情,不僅是基督為我們犧牲,還有黃金律法,你知道吧?你願人怎樣對待你,你也要怎樣對待人。」

主為我們犧牲了自己這當然是真實的。耶穌是第一個清晰表達黃金律法的人,這也當然是真實的。「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

但在這位「首席神學家」的理解中有一個疏漏。引用舊約,耶穌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馬可福音》10:7-8)。一男,一女。

現在人們有時候說耶穌從未定罪同性戀,但他在定罪pornea時做了這個,pornea是色情(pornography)一詞的由來。在《馬太福音》15:19中,耶穌定了一系列的罪,其中一個是pornea。這個詞被翻譯為「sexual immorality」(性不道德,中文譯本翻譯為苟合)。它包括舊約中被禁止的所有性犯罪,比如婚前性行為、姦淫、同性戀、亂倫和獸交。

但《聖經》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就此打住。它說同性戀可以從這種生活方式中得到釋放。就如其他罪人一樣,對我們所有人來說的好消息。

多年前,我參加《福克斯新聞》的一個研討會,主題是脫離同性戀生活方式。我在那次討論中是唯一一個異性戀(在大約10個嘉賓中)。其他人要麼是同性戀,要麼是「原同性戀者」(之前是同性戀但現在脫離的人)。同性戀者們對「原同性戀者」大發雷霆,想要證明他們其實從未是同性戀或者他們仍然是,但只不過抑制了他們真正的身份認同-他們的同性戀。

主持人說「原同性戀運動」於20世紀70年代誕生於加州,隨着「走出埃及國際組織」(Exodus International,幫助脫離同性戀的組織)的誕生,現在總部在奧蘭多。該組織的其中一名創始人重新回到了同性戀生活方式。

我反對了那個「原同性戀運動」於20世紀70年代誕生於加州的觀點,「原同性戀運動」的誕生可以追溯到1世紀。使徒保羅寫信給希臘城市哥林多的基督徒們,反對一大堆罪,包括同性戀,但接着他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用另外的話來說,他們被改變了。改變是可能的。感謝的是,有成千上萬活着的人被這樣改變了。我很榮幸採訪了幾位之前是同性戀的人。

其中一個告訴我:「作為一名同性戀,當我晚上放下我的頭,我不得不想到所有我感到的羞恥。我感到,即使我說我做同性戀很自由很快樂,但是還是有一種掉入陷阱的感覺。我感到委身於一種我自己都不確定是否可以處理的事情。並且因此,它讓我進入了一種試圖去證明自己的狂怒中。我發現大多數我的朋友也是如此。你必須不斷證明你自己在那種生活方式中。」

但是他通過神找到了自由:「我想到當基督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當基督釋放我得自由的時候,我想,『哦,我是個基督徒,我可以真實地表達自己,我感到沒有羞恥,沒有罪責,什麼也沒有。』我寧願選擇作為一名知道耶穌基督的基督徒最壞的一天,而非沒有耶穌最好的一天。」

積極分子聲稱他們在同性婚姻中尋求的權利,比如繼承權或醫院探視權,是他們已經有的權利,並且他們應該滿意了。但婚姻涉及法律,所以這就和強迫接受有關。同性戀作家安德魯·蘇利文(Andrew Sullivan)10多年前說,「如果不做什麼其他事情,只是同性婚姻被合法化,那麼90%取得同性戀平等的必要政治工作就完成了。根本上來說,它是有關這個問題唯一重要的改革。」

社會有法律來規定誰可以結婚,這是有原因的。家庭前進,那麼社會就會前進。同性婚姻是把美國家庭釘入棺材的又一枚釘子。伴隨着的是如此多異性婚姻壯觀的失敗,他們無法遵從神在聖經中陳述的對丈夫和妻子的誡命。

總統可能繼續被擁抱同性婚姻的自由派媒體和好萊塢盛情款待。他可能繼續聚斂大量錢財進入他再選的金庫,但恕我直言,我認為他嚴重曲解了救主,當他聲稱耶穌會支持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