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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多數新教教會沒有執行紀律處分

調查顯示,多數新教教會沒有執行紀律處分

istock/Wirestock

根據生命之路研究(Lifeway Research)最新發布的數據,雖然大多數美國新教教會都制定了政策來處理成員的重大不當行為,但正式執行紀律處分的少之又少。

這項在2024年8月至9月間對1,000多名新教牧師進行的調查發現,每六名牧師中就有一人報告說,他們的教會在過去一年中曾對一名成員進行過紀律處分。

生命之路研究執行董事斯科特·麥康奈爾(Scott McConnell)說:「教會管教不頻繁並不是因為教會成員沒有犯罪。一般在教會成員不認罪悔改或因犯罪而不再勝任某一角色的時候,教會才會進行紀律處分。」

半數以上(54%)的牧師表示,他們的教會在他們任職期間沒有正式處分過教友。他們也不知道以前是否發生過處分教友的情況。

另有22%的人報告說,紀律處分發生在三年或三年以上以前。6%的人指出紀律處分發生在過去一年內。6%的人指出紀律處分發生在過去六個月內。3%的人指出紀律處分發生在過去一個月內。

教會執行紀律處分在主流教派中明顯不太常見。

47%的福音派牧師說他們不知道自己的教會是否對任何人進行過紀律處分。70%的主流派牧師也是這麼說的。衛理公會的牧師占最高比例(82%)表示從未進行過紀律處分。然而,規模較大的教會更有可能進行懲戒。在有250名或250名以上參加者的教會中,只有35%的牧師表示沒有人受到過懲戒,而規模較小的教會占更高百分比。

麥康奈爾解釋說:「教會裡的人越多,某的人的行為就越有可能受到紀律處分。教義和傳統也是影響教會是否願意懲戒人的因素。」

儘管很少執行,但約有80%的教會有正式的紀律政策。只有14%的牧師表示沒有正式的政策。

執行紀律的責任各不相同: 14%的人表示由長老單獨負責,11%的人表示由牧師單獨負責,10%的人表示由全體會眾負責,35%的人表示必須得到多個團體的同意。報告沒有懲戒政策的主流派牧師(21%)幾乎是福音派牧師(12%)的兩倍,而衛理公會牧師(36%)最有可能缺乏此類措施。

許多評論家認為,教會進行紀律處分的聖經依據源自馬太福音18:15-20等多處經文。耶穌在這些經文中概述了處理罪的程序: 「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就去告訴他他的過錯,這是你和他之間的事。如果他聽你的話,你就得了你的弟兄。如果他不聽,你就帶一兩個人去。......如果他連教會的話也不聽,你們就當他是外邦人和稅吏。同樣,在《哥林多前書》第5章中,保羅敦促哥林多教會正視罪惡,並警告說,如果不解決罪惡問題,就會像「一點酵發遍全團」一樣蔓延開來。

「長期以來,美國教會偏離了教會紀律。其產物就是發生性侵犯、貪婪、異端邪說出現在講壇上、正常化離婚和婚前性行為、害怕面對文化的罪、聖經文盲等等。基督教保守派活動家和影響者里根·斯科特(Reagan Scott)在2022年為《基督郵報》撰寫的一篇專欄文章中寫道。「因為在這些教會中允許有一點酵,所以整團都發了酵,上帝的私生子與真正的基督徒有關係,玷污了教會的純潔。」

調查顯示,懲戒的目的是悔改和恢復。約83%的牧師表示,他們的教會旨在以愛和符合聖經的方式面對未承認的罪。其中51%的牧師非常贊同這一觀點。福音派牧師(89%)比主流派牧師(74%)更傾向於肯定這種做法。恢復運動派(94%)和浸信會(90%)的牧師對此表示最強烈的認同。

麥康奈爾說:「直面未承的罪既有利於當地教會,也有利於個人。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教會都希望遵循聖經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