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牧師列出聖經反對同性婚姻的5大理由
加州蘭開斯特「西部基督徒團契」(Westside Christian Fellowship)的創始人與主任牧師謝恩·艾德曼(Shane Idleman)表示,個人性取向如果有悖於聖經就需要做出改變,他說,「就像談及通姦和其他性犯罪一樣,聖經也清晰地談到同性戀及其影響。」
艾德曼在他博文中指出,「許多基督徒要麼侮辱同性戀,要麼對他們缺少憐憫或者從不同的角度看他們的罪,為他們的罪辯解。」艾德曼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同性戀婚姻,他從聖經中找出原因揭示其中的錯誤。
艾德曼寫到,「那我們可以說,『我相信那些專注色情的人能與專注聖經的基督徒和諧相處』嗎?或者,我們可以說『我相信那些沉迷於通姦的人能夠和虔誠基督徒和諧相處』嗎?當然不可以,但不幸的是,在我們當今文化中最大的一個錯誤,就是分不清正確與謬誤。人們戰鬥的口號只專注於個人權利,而不是神的話語。」
艾德曼的博客文章特別提到了陶壺子合唱團的主唱丹·哈茲爾廷(Dan Haseltine),他最近在推特上談論同性戀婚姻時說,「 大多數人錯誤解釋了聖經內容,我不覺得聖經有經文明確指出『性』的相關內容。」他的評論激怒了基督教界,他所在的樂隊也因此在娛樂界受挫,幾天後哈茲爾廷發表了道歉聲明。
艾德曼雖然承認法律法規很難強制同性戀改變婚姻觀,但他指出,同性戀問題不是權利問題,而是性取向問題。
「不管有多少法律通過贊成同性婚姻,這也改變不了神的心,他規定的法則是人生峽谷里的護欄。這些法則不是要阻止我們享受生活,反而是要保護我們不致墜落,」他寫道。
艾德曼說,「聖經提出同性婚姻錯誤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如舊約里提及的道德法律:殺人、偷竊、說謊、姦淫、苟合等,沿用至今。」他還提及利未記20章13節的內容: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艾德曼寫到,「且不說舊約聖經的其他故事突出同性相吸的危險,就是今天這節經文,如果已經無效,那也就是主張重新定義或刪除神的話語,這是很危險的做法。」
他還提到了聖經中沒有列出來的一些不道德行為,比如說同性戀,來強調這些罪惡的罪性多麼深。
「一個說法不能在『沉默』這塊基石上站穩。不能因為耶穌沒有使用『同性戀』這個詞語就認為耶穌認可同性戀,不然的話,那也暗示他贊成戀屍癖、戀童癖、亂倫、獸交等等。但是,我們對這個問題當然很清楚,」他寫道。
此外,他還說,新約聖經指出了神對不義之人的憤怒,並且告誡人們遠離「淫亂」。
「耶穌經常會指出罪,但他也將愛和憐憫給那些痛恨自己現狀並且悔改的人。寬恕是真實信仰的標誌。我們應該憐憫那些在同性戀吸引中掙扎的人,但同時我們不應該容忍或原諒這種罪,這跟我們不能容忍其他罪是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