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牧師:自找的苦難真的沒有用嗎?
「耶和華阿,你向來是照你的話善待僕人。求你將精明和知識賜給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驕傲人編造謊言攻擊我。我卻要一心守你的訓詞。他們心蒙脂油。我卻喜愛你的律法。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你口中的訓言(或作律法),與我有益,勝於千萬的金銀。」(詩篇119章65-72節)
我們所面臨的困難主要有三個來源。一個是來自於神,是對我們信心的試煉。撒旦的攻擊也是一個來源。還有一種就是自己罪的選擇。
當你考慮着這三個造成苦難的因素的時候,哪一種對於你來說是最難忍受的呢?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說最後一個,因為假如沒有好的結果的話,除了我們自己之外就沒有別人可以責怪了。 神的話語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章7節:「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所以除了一個痛苦的收穫之外我們還能看見什麼呢?什麼也沒有!
這種想法裡面沒有考慮到主拯救的大能。雖然主從來沒有承諾來除去我們所有罪的後果,但是他卻通過我們的失敗來教導我們去敬畏神、厭惡惡並且帶着順從的心來走信仰的道路。我們學習到的苦難教訓也能成為我們保護,保護我們將來不再犯罪。帶着痛苦走上我們該走的路,我們會更沒有可能走上過去的老路。
神允許的苦難是銳利而痛苦的,以至於我們能將目光轉向神。神不會讓他所愛的孩子與罪同行,因為他知道那樣我們將得不到祝福、機會、還有人格上的完善。
可能你的情況是非常痛苦的,但是感謝你的天父吧,因為他會非常重視並派出他愛的門徒。現在就看你的了。你怎麼回應他的警告呢?當我們從經歷中學習的時候,罪的傷疤會引導我們恢復並且重新建立起與神的親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