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应该把十一奉献全部给本地教会吗?
基督徒常常会问,他们是否应该把十一奉献全部给本地教会,或者他们是否可以把其中一部分给一个事工。为了帮助找到答案,一位牧师在本周末他的博客中引用了讲道人约翰·派博(John Piper)的话。
克里斯·威拉德(Chris Willard),领袖网络(Leadership Network)的慷慨发展主任,在他的个人博客中提出了十一奉献的问题,还提供了派博一次讲道的文字记录。派博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里斯市伯利恒浸信会已经作为牧师侍奉30多年。
“《圣经》中没有明确的命令,你的奉献必须一部分给你的教会,另一些给其他事工,”在学园传道会侍奉超过25年的威拉德说,引用派博在2008年4月14日的一次讲道。
“作为一位牧师,如果有人来问我,‘我想要做十一奉献,我应该把它给哪里呢?’我会说,‘好,我觉得一个有益的经验法则是,考虑到你家人作为信徒有自己的需求,你得益于教会并且委身于它,十一奉献从教会开始是个好主意。你还可以给教会更多,也给其他地方更多,’”派博说。
“但我从不会说,‘你一定把你的十一奉献给这个教会。’我在《圣经》中没有找到这种说法。我不能把《圣经》中的文本放在它后面,”派博接着说。
“当我思考教会需要什么来幸存和繁荣,我想它们大概需要,成员所有的十分之一,并且更多。你可以自由地给予更多。”
“对于我来说,我几乎把一切都给教会。我感到在这里得到如此完全的恩惠,很感激这里,我几乎把一切都付出在这里。接着我做点其他小事。为了救济穷人和反堕胎事业做点小事。我一直在这儿或那儿写点小额支票。但大部分我的奉献都是给本地教会。”
“我想鼓励人们找一位牧师一起考虑清楚,给教会的合适的奉献基准是什么,接着鼓励他们也给慷慨地给其他地方,”派博总结。
很多福音派领袖相信,十一奉献不是一个《圣经》强制的命令,但慷慨是,给出比你收入的十分之一更多。
2011年4月全美福音派协会(NAE)的一项调查显示,全体董事会成员中,58%的人认为奉献个人收入的10%给教会并非《圣经》的强制命令,而42%的人说是。
很多NAE领袖们在回答中说,虽然十一奉献是一个《旧约》的合法模型,但新约时代基督徒应该出于慷慨奉献。绝大部分(95%)的回应者说,他们自己至少奉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