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失落的錢
我最近寫過關於神賜予我們的白白的救恩。永生的禮物對我們來說是免費的,但卻花費了耶穌的一切。他通過他犧牲的死以及復活償付了代價。
儘管救恩是免費的,但這並不意味着成為基督的跟從者就不需要付上代價。很多基督徒想過一種不需要做出任何犧牲或奉獻的生活,但基督徒的生活遠不止於此。比如,對基督說「是」,我們就要對這個世界提供給我們的太多東西說「不」。
成為一名基督徒的另一「代價」應該(必須)和得着失喪之人有關:那些還沒有意識到自己需要救主,仍然靠自己生活的人們。如果你查看路加福音15章8-10節,你會明白我的意思: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嗎?找着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