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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案续审:涉案公司董事称企业与教会拓展共同异象

康希案续审:涉案公司董事称企业与教会拓展共同异象

8月26日,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康希牧师等被控失信案第二阶段审讯开始,法庭传唤该案的第四位证人--思创(Xtron)的另一名董事钟嘉荣(Choong Kar Weng)。26与27两日的审讯中,主要询问了有关思创与城市丰收教会、以及“跨界计划”的关系。

根据新加坡City News报道,钟嘉荣是马来西亚籍生意人,自1995年起就是城市丰收教会的会友。从1999年至2004年6月27日为城市丰收教会董事会会员,并从2005年12月31日起,担任思创董事兼股东;自2004年12月31日,他也是Attributes私人有限公司(一家基督徒书局)的唯一董事及股东。

钟嘉荣在审讯中强调,作为思创的董事,他的责任是保护公司利益,但同时也要拓展思创和城市丰收教会的共同异象。他澄清他的焦点不是为思创赚取最大的盈利,而是经营思创的现金流转,并为城市丰收教会提供最好的服务。

当检察官质疑思创与城市丰收教会有非法联结时,钟嘉荣回应说,城市丰收教会是思创的客户,经手的案子就是何耀珊的“跨界计划”,思创担任其经济公司,之后也为教会购买新场地。

随后,检察官也呈上文件显示非思创员工讨论如何保持思创与城市丰收教会之间的距离。对此,钟嘉荣回应说,既然城市丰收教会是思创的主要客户,教会的一些人士也参与在讨论中,然而他强调,讨论内容只是建议,最终的决策还是由董事所定。

为厘清思创的主要决策(如跨界计划的经费等)由谁负责:检方提出一份电子邮件,质疑钟嘉荣在阅读并签署会议纪录之前,要求城市丰收教会的陈一平牧师先读过。

钟嘉荣回复说,他们的很多决策是共同决定的,因为跨界计划是思创与城市丰收教会的共同合作;它不仅对教会很重要,是一项关键的宣教计划,希望藉此完成文化职任;对思创也同样重要,既然思创有投资,当然希望投资能有回报。

City News报道称,27日的庭审中,钟嘉荣称,他个人愿意承担三百万元的贷款,因为他将思创视为“跨界计划”和购买河畔(Riverwalk)的媒介。当问及他为何这么做以及从中可得着什么利益时,钟嘉荣称这是为了神所做的一切。

此外,陈一平的资深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对副检察官质询该证人有关他并没参与的这份电邮提出了反对。斯尼华申称,这两日副检察官好几次要求钟嘉荣揣测他不知情的电邮里所提出的课题,这对钟而言不公平;检方的提问至今与控状无太大关系。获施奇恩法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