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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案續審:涉案公司董事稱企業與教會拓展共同異象

康希案續審:涉案公司董事稱企業與教會拓展共同異象

8月26日,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康希牧師等被控失信案第二階段審訊開始,法庭傳喚該案的第四位證人--思創(Xtron)的另一名董事鍾嘉榮(Choong Kar Weng)。26與27兩日的審訊中,主要詢問了有關思創與城市豐收教會、以及「跨界計劃」的關係。

根據新加坡City News報道,鍾嘉榮是馬來西亞籍生意人,自1995年起就是城市豐收教會的會友。從1999年至2004年6月27日為城市豐收教會董事會會員,並從2005年12月31日起,擔任思創董事兼股東;自2004年12月31日,他也是Attributes私人有限公司(一家基督徒書局)的唯一董事及股東。

鍾嘉榮在審訊中強調,作為思創的董事,他的責任是保護公司利益,但同時也要拓展思創和城市豐收教會的共同異象。他澄清他的焦點不是為思創賺取最大的盈利,而是經營思創的現金流轉,並為城市豐收教會提供最好的服務。

當檢察官質疑思創與城市豐收教會有非法聯結時,鍾嘉榮回應說,城市豐收教會是思創的客戶,經手的案子就是何耀珊的「跨界計劃」,思創擔任其經濟公司,之後也為教會購買新場地。

隨後,檢察官也呈上文件顯示非思創員工討論如何保持思創與城市豐收教會之間的距離。對此,鍾嘉榮回應說,既然城市豐收教會是思創的主要客戶,教會的一些人士也參與在討論中,然而他強調,討論內容只是建議,最終的決策還是由董事所定。

為釐清思創的主要決策(如跨界計劃的經費等)由誰負責:檢方提出一份電子郵件,質疑鍾嘉榮在閱讀並簽署會議紀錄之前,要求城市豐收教會的陳一平牧師先讀過。

鍾嘉榮回覆說,他們的很多決策是共同決定的,因為跨界計劃是思創與城市豐收教會的共同合作;它不僅對教會很重要,是一項關鍵的宣教計劃,希望藉此完成文化職任;對思創也同樣重要,既然思創有投資,當然希望投資能有回報。

City News報道稱,27日的庭審中,鍾嘉榮稱,他個人願意承擔三百萬元的貸款,因為他將思創視為「跨界計劃」和購買河畔(Riverwalk)的媒介。當問及他為何這麼做以及從中可得着什麼利益時,鍾嘉榮稱這是為了神所做的一切。

此外,陳一平的資深律師斯尼華申(N. Sreenivasan)對副檢察官質詢該證人有關他並沒參與的這份電郵提出了反對。斯尼華申稱,這兩日副檢察官好幾次要求鍾嘉榮揣測他不知情的電郵里所提出的課題,這對鍾而言不公平;檢方的提問至今與控狀無太大關係。獲施奇恩法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