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愛神與愛我們的鄰舍相衝突時
如果你讀過福音書就會知道,耶穌教導說,最大的兩條誡命就是:第一,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第二,愛人如己(見馬太福音22章35-40節)。
然而,當這兩者之間產生衝突,也就是說感覺好像在愛神還是愛我們的鄰舍之間要做出選擇時,我們該怎麼辦呢?
一方面,聖經教導我們忠實於神永遠是首要的,甚至在我們的家人反對的時候也要站在主的一邊(見舊約申命記13章6 -11節;新約馬太福音10章34-37節)。
另一方面,神的話語也警告那些假冒偽善的人,挑戰那些自稱愛(他們看不見的)神卻不愛(他們看得見的)主里弟兄姐妹們的人(約翰一書4章20節)。
雅各也定義真正的信心「就是看雇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1章27節)。
為什麼我提出這個問題呢?
今天,耶穌的眾多追隨者對於同性戀問題深感矛盾,他們知道神的話語明確禁止同性戀行為,並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終身結合,但他們有朋友或家人是同性戀者,而這些人是他們所愛的人,他們不想傷害自己的親朋好友。
他們怎麼對他們的同性戀朋友說:「我愛你,我希望你能快樂,但我不能肯定你與你伴侶的『婚姻』」?
他們怎麼告訴一對了不起的同性戀伴侶,兩個男人(或女人)不能成為一個孩子的最好的父母,甚至那是從這對領養父母得到關愛的一個沒人要的殘疾孩子?
他們怎麼告訴一位想要跟隨耶穌的年輕同性戀者:「你餘生必須禁慾,除非神改變了你的性慾望和浪漫的渴望」?
最近的民意調查表明,在有宗教信仰的美國人中,絕大多數人反對重新定義婚姻;而同時,沒有宗教信仰的美國人絕大多數支持同性「婚姻」。
這並不奇怪,並且它告訴我們,以神為中心、遵循聖經世界觀的人們, 跟那些遵循以人為本的世界觀的人們有些不同。
同樣的民意調查也表明,那些認識一些同性戀者的人們強烈支持重新定義婚姻,而那些很少或根本沒有同性戀者朋友的人們則強烈反對改變傳統婚姻的定義。
顯然,個人的交友經歷經常會改變我們的觀點,因為我們常常對我們不認識的人印象刻板(更糟糕的是,將他們妖魔化)。
如果你是一位堅定的基督徒,而你的兩位新鄰舍是你所見過的最甜美的淑女情侶,她們在家中做聖經學習,去一間認可同性戀的教會參加禮拜,每周到社區老年人中心幫忙,並撫養兩個快樂的女兒,那麼,你會怎麼做?
如果你發現除了同性戀的關係,她們與你有着同樣的道德價值觀,並且愛與人分享耶穌,又該怎麼辦?
如果這些都不會使你心痛,或促使你單獨來到神面前禱告,那麼,我敢說,你對於你的人類同胞的同情當中,必定缺少些什麼。
這就是為什麼我經常說關於同性戀關係的聖經論據並不多(說真的,幾乎是不存在的),但對於同性戀關係的情感論據卻是強有力的。
這也是為什麼我每天生活在「伸手抵擋」的神聖緊張感當中,既要帶着同情心深入到LGBT(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變性人)群體中,又要帶着勇氣抵制同性戀行為。
我是帶着對於神道路的正確性的堅定信心站在這一立場上的,我毫不懷疑地堅信,關於同性戀,神在他的話語當中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與此同時,我這樣做也帶着一顆破碎的心,有時滿含淚水,知道對於LGBT團體來說,我與神同行就像是讓他們感覺自己被甩開、被論斷、甚至被仇恨一樣。
最近,一位餐廳經理問我父親節怎麼過的。據我所知,這位先生是同性戀者。當我問他怎麼過父親節時,他談到見他的父親,卻隻字未提他的孩子,因為他的話,我的心如石沉大海一般。
作為耶穌的跟隨者,我怎麼反對與同伴共同撫養孩子的他?
作為一個愛神愛人的基督徒,我怎麼告訴我的鄰舍:我不承認他的「婚姻」?
相信「愛是不加害與人的」(羅馬書13章10節)的我,如何堅持他做了有害之事的立場?
答案很簡單,但也讓人十分痛苦。
只有通過愛神和歸榮耀於神,我們才能真正地愛我們的鄰舍,而且,不管藥片吞下去有多麼困難,我們都絕對不能淡化或扭曲神所說過的任何一個詞。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憐憫的心和鋼鐵的骨架,為我們所愛並不忍傷害的LGBT團體哭泣,同時堅守主的教導,知道主愛他們遠遠超過我們的愛,並肯定主的方式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