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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受到審判並不會帶給神喜悅

惡人受到審判並不會帶給神喜悅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以西結書33章11節

當提到神的審判時,有些人會說:「他們罪有應得!」當神的憤怒臨到拒絕神和他話語的人時,這些人表現得毫不在乎。

但對於基督徒來說,這不是我們應有的態度。事實上,這就是神指責約拿的原因。神讓約拿去尼尼微這個充滿罪惡的城裡傳福音。約拿不想去,他有兩個理由:第一,他是一個愛國的猶太人, 而尼尼微是以色列的敵人;第二,他擔心因着神的恩典和慈愛,神會饒恕尼尼微。事實上,約拿喜悅尼尼微城滅亡。

因此,約拿走了相反的道路。但是,在神強有力的勸導之後,他最終去了尼尼微城,向那裡的百姓傳道,而他內心希望沒有人聽從他。然後,約拿就出城站在城旁觀看,期待着神的審判臨到。

與此同時,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生長,可以給約拿遮陽。但是,當一條蟲子吃掉蓖麻時,約拿非常生氣。神對他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約拿書4章10-11節)

這個信息提醒我們,惡人受到審判並不會給神帶來喜悅(參見以西結書33章11節)。我們也該如此。當別人受審判時,我們不應該喜樂,坦白地說,我們每個人都理應受到審判。但是,神愛我們,他希望我們明白他的愛,因為他的本性就是愛和饒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