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會改變 真理永存
近日,對於同性戀婚姻,甘普路(Tony Campolo)說「......和其他基督徒一樣,我很不確定什麼是正確的」。但聖經對性犯罪的教導十分清楚,包括同性戀。不幸的是,那些拉響警報的人經常被視為不理性、判斷、偏執及不寬容。但如果我們不面對,如何能發出警告?如果我們不挑戰,怎能改正?如果我們不質疑,我們如何爭論?我們必須帶着愛心講誠實話。意見會改變,但真理不會。
我希望讀者在得出任何結論前,先閱讀整篇文章。我對那些深陷性犯罪之人,除憐憫外別無其他。那些持守聖經及神對於性行為觀點的人,也堅信無條件的愛和寬恕。那些說基督徒討厭或害怕有同性戀生活方式的人顯露出的是對基督教信仰的嚴重誤解。
「在愛中面對」是源於榮耀神和真正愛及關心他人的渴望。不管他們的生活方式如何,在他們的層次上體會他們,與他們交往,是真正的關心和愛,是基督教的真正標誌。
毫不意外,我們的教會和國家迫切需要聽到「曠野的呼聲」喚醒、指正和恢復我們。不久前,我們都在擔心「美國的下滑」。美國不能倒下,因為她已經倒下。我們現在拿起的是這個破碎國家的一塊碎片,這體現在我們的法律,我們個人生活,我們家庭和我們的孩子中。美國的道德心跳已經停止,因為我們切斷生命之源。我們需要復甦,更新和真理的復興。
當人、團體、宗派或運動背離絕對真理,因而熄滅聖靈的感動或讓聖靈擔憂,他們只是以機械的方式接近基督教,以致基督教失去引導功能。神的話在他們心中不是「燃燒的火」(耶20章9節),而是相對、無力,而且可被商榷。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所見。
回應甘普路最近評論支持同性戀婚姻的觀點。
1,在舊約「道德」的法律,如殺人、偷竊、說謊、通姦、淫亂等在今天依舊有效。耶穌經常提舊約,並表示他並沒有要廢掉而是成全它。儘管許多舊約的禮儀及飲食規律今天不一定適用,但道德的法律依舊有效。它們在今天仍舊重要,因為它們貫穿歷史。例如,利未記20章13節,「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如果認為這節經文在今天無效,這是主張重新定義或刪除神關於危險做法的教導,且不說舊約中強調同性戀和其他性犯罪的危險。
錯誤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可能會改變,但道德含義不變。例如,即使我們不再用石頭打死通姦者,這並不意味着通姦可接受或不存在危險。通姦是錯誤的,即使沒有法律後果。一個國家的法律應體現神的話,而不是凌駕其上。
2,耶穌譴責一男一女婚姻之外的「所有」性活動,「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馬太福音15章19至20節)。耶穌暗示在一男一女婚姻以外的所有性行為有害且不道德。在希臘語中「私通」的單詞是porneia,這也是「色情」(pron)的由來。我們不能說,「我天生就是這樣。」我天生就撒謊、欺騙但這並不對,而這讓我有罪,需要救世主。
3,一個爭論不能僅僅根據沉默。如果認為耶穌允許同性戀,只是因為他沒有使用「同性戀」這個詞彙,這在暗示他認可戀屍癖,戀童癖,亂倫和獸交。但當然,我們知道不是。
4,新約中其他經文對這個問題說得非常清楚。羅馬書1章18-32節和哥林多前書6章1-20節。總之,人因不承認神,阻擋真理,因此,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同性戀行為和一般的性犯罪都玷污了身體,背離神。約翰·派博說,「人類的性混亂是人以被造物代替神的後果。」
5,耶穌說,創立之初神創造了男人和女人,讓他們成為一體。他補充說,「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10章9節)。一男一女的婚姻是神自創世就設立的計劃。不管有多少法律通過贊成同性戀婚姻,也不會改變神的心意。人常常反叛神,這並不新鮮。
耶穌常常出面制止罪惡,但他的愛和憐憫也觸及那些為他們的狀況懊悔憂傷的人。寬恕是真實信仰的標誌。我們應該憐憫那些掙扎於同性吸引之人,因為我們也都在罪中掙扎,但與此同時,我們不應該縱容或原諒這類的罪勝過我們縱容或原諒任何其他類型的罪。
我知道,大多數美國教會正在尋求取悅大眾,而不是指出罪。判斷從未被提及;懺悔很少受追捧;罪往往是情有可原。我們想建立一個教會,而不是打破人心;我們想在政治上正確,而不是符號聖經;喜歡嬌慣和舒適,而不是指出罪。這使人們感到困惑和欺騙,因為我們以一種避免悔改的形式活實踐信仰.....真理無效。
最後作為鼓勵,如果你絕望,沮喪和困惑,轉向那位創造主。他有答案。不管你做了過什麼,你有轉向基督和重新開始的能力。一切都在於你所認識的那一位:「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章9節),「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章16節)
觀看我的講道,「同性相吸——平衡恩典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