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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放棄地方教會的十大理由:為了復興

我不放棄地方教會的十大理由:為了復興

反對之人喋喋不休。「地方教會正在消亡!」「教會早就無關緊要了。」「教會裡都是偽君子。」「我不需要機構化的教會。」

這些一肚子不滿的反對者們火力全開。要放棄是很容易的。可悲的是,那麼輕易就相信神已經放棄我們教會了。不過他並沒有。我確信神並沒有這麼做。

我兒子薩姆·雷納(Sam Rainer)在此列出了他認為我們不該放棄已建立教會的理由。事實上,他就此話題寫了整整一本書。請允許我再加10個理由,作為我自己的附言。

1.自基督升天以來,地方教會就是神揀選的器皿。基督把教會留給我們,以執行他的計劃。他甚至稱教會為「基督的肢體」。從一開始,地方教會就處在各種混亂之中(瀏覽下哥林多前書、後書和加拉太書就能找到具體的例子)。他並沒有放棄第一世紀的教會。他也不會放棄21世紀的教會。

2.信徒們在一起的時候能比單槍匹馬有更大成就。我們被稱為「教會成員」,因為我們是基督肢體的一員(參見哥林多前書12章)。單獨一位成員不會發揮同樣的效用。我們可不是要當什麼基督教孤膽英雄。

3.地方教會是每個星期都能傳揚、教導神之話語的地方。確實如此,這是教會要存在的最關鍵理由之一。

4.地方教會是聚會、敬拜的地方。當然,我們也要個人私下敬拜神。但我們也被教導要聚會與其他信徒一同敬拜。這是教會存在的基本目標之一。

5.地方教會產生責任感。信徒團結在一起本身就是天然的責任感。我們在喜樂與責任感中相互順服。這都傾向於發生在地方教會中。

6.我們在地方教會中感受恩典。我承認,教會充滿了偽君子,我是其中之一。而聚會在一起的教會則提醒我們,有許多罪人被寬恕了。當我們繼續因着基督來體驗神的恩典,我們自然應該渴望把同樣的恩典展示給他人。

7.聚集的教會能對所在社區產生重大影響。我們中大部分人都見過教會成為社區關注焦點時使社區發生難以置信的改變。我最近聽說了這樣一個教會,有幾家當地的公立學校都懇請該教會來學校進行教牧引領。那些學校的領導知道教會能夠產生正面影響。

8.地方教會能產生驚人的有組織小團體事工。一旦信徒參與這些小團體,他們就傾向於做更多事工,讀聖經也更頻繁,捐獻更多。

9.信徒最能在地方教會踐行聖經式的執事職責。當你讀到新約式的教會執事,你看大部分的捐獻都是通過地方教會而來的。這當然也應該是今天的模式。

10.地方教會是福音傳播的大本營。我們聚會是為了一同敬拜並學習聖經。不過最好的是地方教會隨後會有意識地分散開,去與他人分享福音。

我信賴地方教會。我不會放棄地方教會。代價太高了。神不會放棄我們的。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