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而不定罪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6章1節
有些人的行事為人會讓你聯想到,「若有信徒被某些過犯所勝,敬虔的你應該第一個為此幸災樂禍,並且要確保你會定罪於他們,然後向更多的人述說這件事。」
聖經當然絕對沒這麼說過。聖經是這麼說的:「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6章1節)
那個想法是那些被罪所勝的人提出來的,不去定罪於他們。這個想法是去挽回,不是摧毀他們。注意這節是這麼說的,「你們屬靈的人」。一位真正屬靈的男人或女人會願意去挽回這樣的人。雅各書5章19-20節告訴我們:「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迴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有一天,若神允許,這可能發生在你的身上。我們永遠不能對我們屬靈的生命掉以輕心。不管你認識主有多久,不要認為你已經超越了墮落,因為你有可能會跌倒。任何信徒都有可能。所以我們要一直不停地向前進,與神同行,在屬靈上成長,絕不要僅是保留中立而已。
你若認識一些已經在罪中跌倒的人,那你的目標應該是挽回他們,而不是摧毀他們。你的目標是去幫助他們,因為下一次很可能會輪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