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調查發現:44%的美國人相信同性戀是罪
一份由生命之路研究機構(LifeWay Research)進行的調查發現,44%的美國人相信同性戀是一種罪。同時,43%的人認為同性戀不是罪,13%的人表示不確定。
這份調查隨即抽樣了2144名美國成年人,問他們的問題是:「你認為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罪嗎?」結果顯示,性別、受教育程度、教會參與情況、以及宗教背景對一個人的觀點都有影響。
根據這一調查,接受採訪的人群中,47%的男人認為同性戀是罪,而40%的女人持有同一觀點。
認為同性戀是罪的參與調查人群中,71%的人至少每周出席一次教會,相比而言,不出席教會的人數不足8%。
35%的持有高校學歷的受訪者認為同性戀是罪,而沒有高校文憑的群組中,49%的人認為同性戀是罪。
在福音派基督徒群組中,基要主義和重生的基督徒中有82%的人說,同性戀是罪;同時僅有14%的人說它不是罪。相比而言,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群中認為同性戀是罪的人僅為29%。
這一調查可能存在的一項不足之處在於對「罪」的定義。生命之路研究機構的主任斯科特·麥康奈爾(Scott McConnell)在聲明中說,「當向抽查的人群問這一問題時,標註出人們可能因其宗教背景和信仰而對於『罪』的定義有所不同,這點很重要。」
「我們特意選用了這個單詞,但也知道它可能對於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的東西,」麥康奈爾說,並提到,蓋普洛民意測驗2011年價值觀與信念調查也調查了同性戀這一主題,然而沒有提到關於罪的問題,而是問同性戀在「道德上是否可以接受」作為替代。
「我們發現,44的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蓋普洛報道稱,56%的美國人認為同性戀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麥康奈爾說。
在線的字典將「罪」定義為「對神的法的違反」。
麥康奈爾得出結論,一個人對於同性戀是罪的看法更可能是植根於聖經的:「它可能反映出了人們關於聖經的不同信念,和定義罪的人們的不同信念,」他補充說。
這一調查也問到一個問題「如果你考慮拜訪或加入一間教會,這間教會教導同性戀行為是罪,那麼它會讓你的決定更積極,還是更消極,或沒有影響?」
26%的美國人說那是積極的,而36%的美國人說它的影響是消極的。
然而,對於教會教導同性戀是罪這一問題,有規律地參加教會的人覺得它是消極的可能性(21%)遠比那些不參加教會的人少得多。不參加教會的人說,教會教導同性戀是罪,會對他們做出加入教會決定有着消極的影響。
同性戀和同性婚姻的主題一致是美國一個炙手可熱的話題,特別是在5月9日奧巴馬總統正式聲明他贊成同性婚姻之後。
在5月9日美國廣播公司(ABC)的採訪後,奧巴馬說,他覺得在關於同性婚姻上美國人應該遵守「黃金律法」,意思就是「你們願意人怎樣帶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著名的基督教牧師指責奧巴馬的生命,爭辯到,儘管耶穌基督確實在聖經中講到了黃金律法,但這些並不能遮蔽或取消耶穌基督說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明確定義。
「黃金律確實在聖經中,但它不能被用來反駁神的婚姻模式,那也是耶穌在《馬太福音》19:4-5中重申的,」奧巴馬的屬靈顧問約珥·亨特(Joel Hunter)牧師在接受基督郵報採訪時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生命之路研究機構是位于田納西州納什維爾的基督教研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