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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搖滾之父」約翰·列儂的兇手稱在獄中認識神

殺害「搖滾之父」約翰·列儂的兇手稱在獄中認識神

31年前殺害搖滾樂壇歌星約翰·列儂(John Lennon)的兇手馬克·大衛·查普曼(Mark David Chapman),最近被轉移到一間新的監獄中,據當局稱。然而官方拒絕解釋為何有必要轉移這名囚犯。

查普曼在1980年槍殺了搖滾披頭士樂隊的成員約翰·列儂。列儂的死吸引了全世界的關注,人們紛紛為這位年輕明星的隕落而哀痛。查普曼對這起謀殺認罪,並接受了20年到終生的監禁。

據介紹,約翰·列儂是英國著名搖滾樂隊「披頭士」(The Beatles,也譯做「甲殼蟲」)成員,搖滾史上最偉大的音樂家之一 ,披頭士樂隊的靈魂人物,詩人,社會活動家,反戰者。

2000年,查普曼發布了一本名為《讓我幹掉你》(Let Me Take You Down)的書,講述了他的教養和犯罪。他接受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拉里·金(Larry King)的採訪,談到了他對列儂的槍擊事件。

「拉里,是我,我為我所作的事情承擔全部的責任,」他說。

「我看到了我為此指責魔鬼的地方,我希望在這次採訪之後,這不再繼續發生了。我不指責魔鬼,我責備我自己。但在主要情況下,那不是我,因為我現在好多了,我很正常……我已經不是同一個人了,因為那時我迷失了,我不知道自己是誰,」查普曼告訴金。

當被問到他是否為其行為後悔時,查普曼說他確實後悔。

「我後悔,我為我所作的感到抱歉。我現在意識到,我真的結束了一個人的生命。那時候,他對我只是一個專輯封面。他不存在,即便是我那天遇見他、他為我在專輯上簽名的時候,他非常優雅。」

「如果沒有意識到他是一個人,那麼我不會這麼了解他。那時候我只是把他看成是一個二維的、沒有真實感情的名人。在槍擊之前發生的事情,在我扣動扳機前後,我腦海里完全是兩種不同的場景,」他解釋說。

查普曼也解釋了在31年前和2000年之間他轉變的一部分,就是他發現了神。

「到現在有一些年了,我一直行走在耶和華神的力量裡面,」他告訴金,「在我的生活,時不時的,我跟不同的事情爭戰着,就像我們都知道的,在那些時候,我們會迴轉歸向神。在約翰·列農死的那一夜,我遠離了主。」

「現在我不同了,我讀聖經,禱告,與神同行。神饒恕我,他沒有赦免我所做的事情,但他饒恕我,他傾聽我。他是這麼多年來一直帶我的唯一一位神,」查普曼補充說。

查普曼已經6次申請假釋,最近的一次是在2010年9月,然而一直被拒。他在2012年8月有機會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