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教會應如何應對「同性戀正常化」?
當同性戀幾乎在美國完全正常化(被社會認為是正常現象)的時候,一位神學家就「教會應如何面對這項挑戰」作出了應答。
「我們正在面臨一個真正的道德翻轉--一個道德認知系統被顛覆了,」美南浸信會神學院主席阿爾伯特·莫勒(R. Albert Mohler Jr.)博士在4月份發行的《Tabletalk》雜誌上說。「甚至不久前,同性戀還被社會定罪的那些地方,但是現在『相信同性戀是錯的』反而被認為是一種罪。」
那些擁有舊的性道德觀念(把同性戀看成罪)的人被認為在道德上有缺陷,教會正在被迫着手新的項目,莫勒說。
「這把真正的教會、委身於神的話語的權威的教會,放在了一個很難的文化處境中,」他承認說。
那麼現在?
這位著名的美南浸信會領袖澄清了一件事情:「我們不能參與到同性戀正常化的巨大文化浪潮中,不能重構社會來匹配這種新道德觀。」
雖然很多自由派教會的宗派開始認可和祝福同性結合,莫勒強調「真正的教會」一定會堅守,不作任何妥協,在《聖經》的權威性、神在他的話語中清晰啟示的性行為及性道德原則方面。
根據聖經,一男一女在婚姻契約之外的性是「明確被禁止的。」
「基督徒們知道這些限制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拒絕它們就等同於對神的道德背叛,」他說。
同性戀,他宣稱,是一種罪,並且祝福同性戀也是一種罪。
他還說,「罪的正常化不能帶來人類幸福。」
說到福音,莫勒提醒信徒他們都是罪人,沒有神的話語的光,他們會很困惑。
生命之路調研機構(LifeWay Research)2008年的一項調查顯示,美國人中差不多有一半人認為同性戀是罪,45%的人說它是罪而45%的人說不是。在新教徒中,31%的人不認為它是一種罪,在福音派中,17%的人不認為它是一種罪。
當前,同性婚姻已經在8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合法化。雖然同性婚姻還未被聯邦法律認同,《婚姻保護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其中部分內容陳述了同性婚姻不會被聯邦政府認可--在法庭上面臨着挑戰。
莫勒說重新定義婚姻「從來就不只是關於婚姻。」
「它會導致繁殖和親子關係的重新定義,造成一次帶有巨大後果的司法革命,用一個完全新的社會秩序來代替舊的,強迫採納一種新的道德觀念,」他說。
「一種婚姻的新觀念會帶來一種新的道德觀念,被強加上難以置信的社會壓力,並且最終是,司法威脅。」
在鼓勵基督徒不要在神的話語上妥協的同時,莫勒也強烈要求他們要很快地去教導教友關於婚姻,幫助他們「抵擋文化壓力,用真正的基督徒的方式去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