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有時恐嚇他所愛的人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基督郵報或其編輯的意見。)
神在新建的教會所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殺死了其中兩個成員。
當亞拿尼亞和妻子撒非喇,看到其他信徒從變賣田產房屋並把價銀捐給教會中蒙了大恩,他們也決定加入這些慷慨的捐助人之中。同樣,這對夫婦也賣了他們的一處田產,將幾份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並且留下幾份給自己(這是他們的特權 ——這不是罪)。然而,他們在說謊上確實犯罪了。儘管他們只給了教會一部分錢,他們卻聲稱已經捐了全部。
當彼得問他們時,他們還在堅持自己的欺哄,神將亞拿尼亞和他妻子擊打死了。路加記錄了教會的反應:「聽見的人都甚懼怕」(使徒行傳5章5節)。
我相信教會對這對夫婦的死亡的反應確實是神要達到的目的:甚懼怕。
考慮到神無法測度的溫柔時,我們的確很容易輕視神的聖潔的嚴肅性。當我們想到「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以弗所書3章18節)時,我們可能會被誘使去猜想神會對教會裡不悔改的罪只是輕輕一瞥而已。當神審判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有預謀的欺騙時,他警戒了這一設想。
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及記34章6-7節)——但是神也想讓他的教會像他一樣聖潔(彼得前書1章16節)。成為聖潔不可缺少的一點是對神的敬畏。
有些人可能會引用約翰一書4章18節來反對這個觀點:「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里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
我不僅相信約翰在此說的話;我還全心地珍視這些話!然而,他所說的懼怕——不受歡迎的懼怕必須被神的愛的啟示給除去——並不是新約一再教導我們要進入的敬畏。約翰討論的是怎麼把英語裡的畏懼一詞描述得更好。神不希望我們對他的敬畏是備受折磨般地害怕他。作為擁有父神愛的人,我們不需要害怕神會把我們和不悔改的一群一起扔進地獄。儘管我們有時會卑鄙,但是我們不會犯罪以致偏離了神永不改變、揀選我們和永不止息的愛。
但信任神的愛的同時,神想讓我們意識到他對我們的權威。當你在新約搜尋關鍵詞「敬畏神」時,分別有十三處地方出現了,這些受啟示的作者肯定敬畏神是基督徒生活一個好並且必須的部分。
保羅教導信徒要「敬畏神,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7章1節)並且把非信徒描述成「他們眼中不怕神」的人(羅馬書3章18節)。
彼得僅僅勸說他的讀者們,「敬畏神」(彼得後書2章17節)。
神想讓我們意識到他是多麼認真看待我們的個人聖潔——以及他會多麼不遺餘力來確保我們的聖潔。當哥林多教會以一種卑劣的方式參與聖餐時,神藉疾病使其中一些人痛苦甚至還讓一些人死亡。這是神的定罪嗎?不,這是他管教的審判。
保羅寫道:「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前書11章32節)。
神管教他所愛的,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在他的聖潔上有份(希伯來書12章10節)——而且有時候這種管教甚至會是以死亡的形式臨到。
神愛他的榮耀和我們太多以致於不能讓我們給他的名帶來玷污並且在不悔改的罪里毀掉我們的靈魂。如果我們固執地走在輕視神的榮耀的路上,將自己置身於遠離神的危險中,神會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將我們從這條路上挪開。當我們力求在神面前敬虔生活時,神對我們是難以想象地溫柔——但是當我們不把神當回事時,他也會對我們嚴厲得可怕。敬畏神,這是好的、健康的,也是對我們最有益的。
(翻譯:Chris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