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討論總統候選人該如何回答同性婚姻問題
上周末,共和黨候選人被問到如何向同性戀者解釋傳統婚姻的地位。福音派在他們應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上,提出的最好的方法並不相同,但無論如何,他們都覺得官方不能迴避真理。
西南浸信會神學院(Southwe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基督教倫理學副教授克雷格·文森特·米切爾(Craig Vincent Mitchell)說,他相信和同性戀夫婦討論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基督教保守觀點,最好的態度是開放和坦率。
「我認為,你必須對他們直來直去,告訴他們『嗨,這和上帝的創造的目的是不一致的』,」米切爾告訴基督郵報。
亞馬遜暢銷書《發生在美國的同性戀事件》(A Queer Thing Happened to America)的作者邁克爾·布朗(Michael L. Brown)說,他會給出一個相似的回答,但也會讓這對夫婦知道,他尊重作為個體的他們。
「我認為,引用一些事作為開始是重要的,第一,被認為是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及變性者)的許多人在他們的生活中已經遭遇了很多拒絕,他們中的一些人也受到威脅,並且,當他們聽到我反對他們重新定義的婚姻時,他們會把這看作是對他們的人格以及相愛權利的根本性拒絕,」布朗解釋到。
布朗相信,對於基督徒來說,表現出同情是很重要,但他也說,基督徒和保守派候選人必須畫「一條清楚的界線,在這一事件上」。
米切爾同意候選人不能為贏取選票而「降低」自己。
「想要投票給你的人們,不管怎樣都會投票給你;而不想要選舉你的人們,不管怎樣也不會選你。所以你還是講實話好,」他總結說。
周六共和黨總統候選人與新罕布什爾州選民討論他們的位置時,這兩種觀點失效了。
在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的辯論中,主持人黛安·索耶(Diane Sawyer),喬治(George Stephanopoulos)和喬希(Josh McElveen)問了通過雅虎郵箱發過來的一個關於同性婚姻的問題。候選人被問到,他們如何向坐在他們客廳中的一對同性戀夫婦,解釋他們對同性婚姻的不贊成。
里克·桑托倫(Rick Santorum)回答這一問題時強調,一男一女制的婚姻是社會的基礎性制度,因此也應同樣地被定義在美國憲法當中。
「我認為婚姻問題本身是一個聯邦問題,我們不能有尊重婚姻的不同法律。我們必須有一個法律,」他解釋到。
然而,其他候選人也給出了關於解決人類伴侶需要的答案。
天主教徒金里奇(Gingrich)解釋說,婚姻是早於美國法律的一項聖禮。他也表達了對人們之間存在的親密關係的理解,並說,所有人都有權利拜訪在醫院裡的愛人,並且把所愛的人寫進他們的遺囑。
「婚姻值得保護和鼓勵。我認為的保護和鼓勵,並不是意味着你必須出去把別人的生活弄得悲慘,它意味着你要區分在我們文化當中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這一聖禮,而不是只簡單地決定隨處可以申請結婚,或它只是一項市民權。」
羅姆尼也在他為婚姻的辯護當中,表達了一些寬容。
「兩個人之間存在同居伴侶關係的福利,或是契約關係,包括像金里奇所講的醫院探望的權利等。對於來自於那些類型關係的人們,我們應該決定給予怎麼樣的福利或者權利,一個州一個州地」他說。
羅姆尼繼續說道,「但是說到婚姻是在一男一女之外的某種關係的話,我認為,這是錯誤的。」
最大的同性戀權利組織「人權運動」(Human Rights Campaign)指出羅姆尼和桑托倫,這兩名愛荷華州黨團會議的領跑者,稱他們的回答沒有隱瞞他們「反同性戀」的記錄。
「米特·羅姆尼和里克·桑托倫都簽署了全國婚姻組織的極端反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及變性者)的保證。根據這一保證,羅姆尼和桑托倫如果被選舉的話,將會建立麥卡錫式的委員會,調查反對全國婚姻組織的支持者的所謂『騷擾』事件,保衛有歧視性的婚姻保護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簡稱DOMA),推動聯邦婚姻修正案,並制定反同性戀的法官,」同性戀權利組織「人權運動」闡述到。
全國婚姻組織保證的簽名者承諾支持聯邦憲法修正案,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並建立一個總統授命成立的關於宗教自由的委員會,來調查和報告那些對行使為婚姻問題組織、演講、捐獻或投票等關鍵民事權利感到厭倦或者受威脅的美國人。簽名者也保證任命「承諾抑制並承諾應用憲法的原始意義」的聯邦法官。
布朗認為,不論候選人如何解釋傳統婚姻的立場,同性戀權利倡導者都會感到不安。
「如果一個銷售人員來到你門前,他們想做的事情就是銷售。如果你當面關門,或是你有禮貌地告訴他們,不,謝謝,他們都是沒完成銷售就離開了。這就是他們正在思考的主要事情。」布朗解釋到。
依然,他相信溫柔的責備展現了基督徒的同情,而又不會在核心問題上妥協。
布朗和倫理學教授米切爾都相信,候選人最好支持傳統婚姻。
「不管政治上正確與否,候選人支持正確的事情是最基本的,」布朗說。
米切爾補充,「政治上的正確不一定都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