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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州考慮允許孩子擁有超過2名法定父母

美加州考慮允許孩子擁有超過2名法定父母

加州計劃成為美國第一個允許1個孩子有超過2名法定父母的州。三藩市參議員馬克·雷諾(Mark Leno)提出一個議案,取消每個孩子2名父母的要求。

據雷諾稱,代孕和同性父母創造了一個新的環境,為非傳統家庭開闢了道路,傳統上兩名父母的家庭系統不再是能夠服務社區的唯一單位,據雅虎新聞報道。

「這項法案帶加州進入了21世紀,認可今天不僅僅有「歐吉和哈麗雅特時代」(Ozzie and Harriet)的家庭,」雷諾在一次採訪中分享道。

這項法案由聖地亞哥大學兒童法律宣傳研究所(Law's Children's Advocacy Institute)和國家女同性戀權利中心(ational Center for Lesbian Rights)發起,已經在州參議院通過,現在需要一次大會投票。

激勵這位參議員提出該法案的是2011年的一個法庭案件。一名女孩的兩位已婚媽媽不能再照顧她,她親生母親進了監獄,而非親生母親住院。由於該州的兩名父母法律,她親生父親拒絕接受對其的法定監護權。結果這名女孩只能被寄養。

「我們不是在動搖現行法律下對於父母的定義,」雷諾說。「當一名法官發現,一個孩子要被寄養,而其實存在具備資格成為法定父母的人,為什麼不設立法律來保護這個孩子的福祉呢?」

「大多數孩子最多有2名父母,但一些孩子在生命中有超過2名父母,他們通過各種不同方式做孩子的父母,」他接着說。「比如,一個孩子由親生母親和非親生父親撫養,可能也會和他/她的親生父親有關係。」

「在那樣的情況下,孩子會考慮把家裡的2名成人作為父母,還有他/她的親生父親。這種情況下可能孩子和3個人都有受法律保護的關係會讓孩子最大受益。」

該法案的反對者說,對於家庭單位的新定義會危害孩子的福祉,導致一種不正常的環境。

「我們聽到所有這些關於『新家庭』的快樂的談論,但沒有社會學、心理學或醫學上的數據表明,任何這些新形成的家庭以任何有意義的方式,提升了孩子生理、心理、教育或發展上的福祉,」保守派團體愛家協會的「全球家庭構成研究」總監Glenn T. Stanton說。

「撫養工作最好由孩子自己的父母來做,」他接着說。「這個法案只會導致更多『實驗家庭』,滿足成人慾望卻不停地撇棄我們的孩子。」

參議員雷諾試着解釋,即使這個法案通過,也只會用在「很少的情況」下,並且會「最大化孩子的利益」。

「反對派中有些人誇張地提出,可能會有4名、6名或8名父母,」雷諾表示。「但我想,這項法律被使用,是在孩子有父母太少的時候,而不是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