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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系列:一個人處同性關係又可是基督徒嗎?(一)

問答系列:一個人處同性關係又可是基督徒嗎?(一)

幾天前,我向訂閱我博客的讀者們發了封電子郵件,請他們把自己最關心的性與基督教信仰相關問題發給我。然後我挑出了其中7個常見的問題,打算在接下來7天裡每天回答一個。我這麼做乃是抱有的一個希望,那就是這種討論能夠超越同性戀話題,覆蓋性相關問題的全部領域。我也很高興這是建立在我收到的這些問題之上,確將如此。

今天的問題就是:

一個人可以既處在同性戀關係之中同時又是基督徒嗎?

我想說,那不可能性不大,但也是可能的。以下是我想到的兩個可能性:

1)我聽到過很多這樣的故事,就是有些人在身處同性關係之時知道了基督。羅薩里亞·布特菲爾德(Rosaria Butterfield)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你不曾讀過她的書The Secret Thoughts of an Unlikely Convert(一個不太可能歸信的秘密想法),我很推薦你去讀一下。對那些宣稱自己相信神拯救的恩典會降臨到任何狀態下的某些人、而並非這些人先將自己與所有有罪行為隔絕開的人而言,羅薩里亞所作這樣的見證並無太大驚奇可言。基督的愛可以也確實進入了處在同性戀關係中某些人的內心,基督的愛也促使人遠離有罪的同性關係,進入一種聖潔的生活中。這也許需要花些時間才能做到——有時這時間超出了大部分基督徒擁有的耐心——不過,如果神拯救處在浪漫同性關係中的某個人,他也會將他們從其中拯救出來。

2)已得救的耶穌信徒會掙扎。經常會這樣。我相信對基督徒而言,符合聖經的生活樣態乃是對自己心中之罪不斷加多的勝利。不過,每個當過超過四天基督徒的人都可以說出自己與基督同性而自己的罪欲仍然戰勝他們、將他們拽離基督的經歷。無論如何,我相信他們一定能找到這樣經歷的。

在我信主兩年半之前,我有幾個月的時間沉溺在一個同性關係之中。當時,我心中的掙扎非常兇猛。我自己仿佛撕裂兩半,有兩種信仰系統,兩個世界觀。某一個小時,我覺得我需要悔改,回到與耶穌的關聯之中,下一個小時我會覺得我需要拒絕一種對聖經的正統理解,完全接受自己已經置身其中的同性關係。因着神通過教會之愛而來的恩典,我最終還是做出了一個符合信仰的決定。我和交往的那人分手,牢牢靠近基督里的弟兄姊妹,尋求恢復與主的關聯。我做到了。不僅僅回歸與神關聯,而且比以往更傾心於耶穌基督的福音。在那兩個月里,在生活中偶遇我的人很容易就會判斷出我並非一個信徒,不過在那之後幾年裡,我持久的悔改、不斷加增對基督的愛會證明那判斷是錯誤的。我想,明智的做法是永遠不要通過一個人人生的某一段時間去判斷那人的屬靈狀態。

儘管剛剛說了上述兩種可能性,但我還要重申,我堅信身處同性關係之中並非基督徒的常態。那只是一種可能而已,但可能性不大。

那些認為毫無內疚感、沉溺罪中同時也可以擁有信仰的人不應該被安撫或者說讓他們相信必得拯救無疑,愛他們的基督徒則應該慈祥地告誡這些人,如果繼續陷在罪中,那也許會證明他們的信仰並不是真的。假信仰並非拯救人的信仰。對沒有內疚或不渴望改變、沉溺在有罪生活方式中人,需要持續不斷地呼召他們進行悔改。

接下來我會回應下一個問題:「世界說性取向在出生時已決定,因此是不可改變的。不過,他們又怎麼會堅持說某人在出生時就已經決定的性別反倒是可改變的?」

我將每天在臉書上更新本系列博客文章,如果你想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閱讀(也可以參與未來的調研),可點此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