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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街頭傳教士因傳道被罰款、被起訴後勝訴

英國街頭傳教士因傳道被罰款、被起訴後勝訴

倫敦的大本鐘 | 倫敦的大本鐘|Unsplash/Marcin Nowak

倫敦一家法院裁定一名基督徒街頭傳道人並沒有違反規定或做任何違法事情,此前他因在封鎖期間傳福音而受到警方罰款和起訴。

支持該傳教士的基督教法律中心(The London Magistrates Court)在周五發布的一份聲明中說,倫敦治安法庭裁定31歲的約書亞·薩特克利夫(Joshua Sutcliffe)「無罪」,因為他「當時在戶外,而且他有合理的理由,因為他是作為崇拜領袖前往他的工作地點」。

去年4月耶穌受難日,薩特克利夫在倫敦北部的卡姆登(Camden)地區布道並散發傳單時,被四名警察扣留並包圍。他被告知,他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做戶外活動,違反了COVID-19封鎖條例。

薩特克利夫向警官解釋說,他是一名牧師和敬拜領袖,在戶外提供慈善服務。然而,據《基督教第一新聞》(Premier Christian News)報道,他被警告並收到了80美元(60英鎊)的罰款通知。

裁判官在裁決中說:「雖然他是在聚會中,因此違反了第7條規定,但是,聚會的人都是聚在一起的,受到《歐洲人權公約》第9和10條的保護。並且,他們的聚會是有時間計劃限制的,他們有權聚集在一起進行街頭布道。」

「他們像對待二等公民一樣對待我,」聲明中引述了薩特克利夫的話。「我是一名基督徒的牧師,不久之前,這在英國還是一個值得珍惜和尊重的職業。」

他補充說:「在需要的時候,人們需要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帶來的希望。這就是我經常做的事情,我到街上去,宣揚基督復活的希望和真理。我是在耶穌受難日這樣做的,這是基督教日曆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要這樣做。」

這位傳教士說,他「非常高興裁判官的審理結果,理性和正義占了上風」。

基督教法律中心的首席執行官安德里亞·威廉姆斯(Andrea Williams)說,在大流行期間,英國的基督徒一直是警察的「易受攻擊的目標」,「而其他大量聚集的群體則只是受到警察的關注。」

「在耶穌受難日受到警告後,約書亞繼續傳道,甚至將自己的鞋子送給一個流浪漢,赤腳走回家,」威廉姆斯補充說。「這就是基督徒的見證在這個危機時期應該有的樣子——為人們的身體和屬靈需求提供服務。相反,我們看到像約書亞這樣的基督徒傳教士和牧師,他們有一顆向社區中極度需要的人傳福音的心,卻因為這樣做而被罰款、逮捕和起訴。」

上個月,另一位在傳講福音時被捕的基督徒街頭傳教士大衛·麥康奈爾(David McConnell)在訴訟中贏得了對承認責任的警察部門的訴訟,後者同意除支付錯誤逮捕、非法監禁和侵犯其人權的法律費用外,還支付4500美元(3250英鎊)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