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基督的血肉
按照使徒約翰的記載,耶穌某天說過一些讓人不安的話,「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里教訓人說的」(約翰福音6章59節)。基督的話很讓人煩惱,「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翰福音6章66節)。
如下就是彌賽亞令人震驚的宣告: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翰福音6章53-56節)。
不出所料:「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約翰福音6章52節)過去兩千年中,這個困難的題目被許多人問起。
主剛剛奇蹟般地把「五個大麥餅、兩條魚」(約翰福音6章9節)變成足以餵飽幾千人的食物。在首先餵飽他們的身體之後,耶穌告訴他們:「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6章35節)。
耶穌還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章40節)。
這句話與基督後面幾節經文中關於他血肉之軀的驚人宣稱完全吻合。唯一的區別在於,一段說的是「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還有一段則是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4節)。
換言之,每個相信耶穌為他們救主的人同時就是在吃喝基督的血肉。而且,不,主可不是推廣什麼食人。
耶穌只是在描述我們可以稱之為對基督身體的屬靈食糧。這是給靈魂的食物。就像身體消耗食物一樣,人的靈魂能夠消耗生命之糧。只有上帝知道這種超自然的消耗是如何發生的。
如果耶穌說信徒吃的是他的靈,喝的是他的愛,我們可能會稱這是對屬靈基督的屬靈吃喝。但相反,耶穌描述的是對基督身體的屬靈食用。
有些人試圖把約翰福音第六章與聖餐聯繫起來,但有明確的理由表明約翰福音第六章不是指聖餐。
首先,耶穌說,你們若不吃他的肉,不喝他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然而,幾個世紀以來,有許多人在死前不久信了基督,卻從未參加過聖餐。這些信徒今天就在天堂里。
耶穌還說,凡吃他肉喝他血的人都有永生。但是,那些參加了聖餐,卻沒有得到寬恕,也沒有得到拯救,也沒有重生,也沒有通過對基督的信仰得到公義和救贖的人,又該怎麼辦呢?不信主的人參加聖餐是否會得到永生嗎?不會。
當有人不單單相信基督的救贖時,他的靈魂就沒有得到生命之糧的餵養,即使他選擇在聖餐中吃基督的身體(餅)和喝基督的血(葡萄酒)。參加禮拜儀式或參加聖餐儀式並不能使你成為基督徒。我們是靠恩典通過信仰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事情而得救。然後,基督徒的信仰促使我們作為上帝被寬恕的子民為主而活(以弗所書2章8-10節)。
此外,當耶穌把吃他肉喝他血等同於相信他是救主時,他還沒有設立主的晚餐(約翰福音6章40,54節)。
聖餐實際上是信徒已經接受的每周7天、每天24小時聖事的延伸。聖餐涉及到吃基督的身體和血的聖事,這加強了基督徒的信仰。它是「同領基督的身體」並「同領基督的血」(哥林多前書10章16節)。
這樣想吧。一個星期有120,960個「五秒鐘」。如果你是耶穌的信徒,你的靈魂在這120,960個時間段中的每一個都在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當然包括你睡覺的許多時間。
當你在這5秒鐘的時間裡接受聖餐中的餅和酒時,你就參與了吃基督的身體和血的聖事。這種同領基督身體和血超自然地增強了你對基督身體的屬靈消耗,同時加強了你通過對基督信仰而獲得救贖的保證。
聖餐是主為信徒設立的聖餐,幫助我們專注於耶穌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苦和死亡的事實。耶穌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哥林多前書11章24節)。兩千年來,這一聖事一直受到基督徒的珍視。它涉及到基督的神聖存在,就像基督的真實存在全天候地住在每個信徒體內一樣。
耶穌說過:「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翰福音14章20節)。使徒保羅寫到:「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加拉太書2章20節)以及「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歌羅西書1章27節)。
正如耶穌真正存在於聖餐中一樣,耶穌也真正存在於每個信徒的靈魂中。當你相信基督是你的救主的那一刻,你的靈魂立刻開始吃基督的肉,喝他的血。
生命之糧是唯一能真正滿足靈魂的精神食糧,只有耶穌能給人在天堂的永生(約翰福音14章6節;使徒行傳4章12節)。所以你看,就像耶穌說的那樣:「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約翰福音6章35節)。
毫無疑問,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六章中的話很難被完全理解。但是,為什麼有人會對主的驚人言論反應過度,而遠離生命之糧,這是我無法理解的。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內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會(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師,也是基督郵報的定期供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