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達科他州眾議院委員會否決了諾姆州長的靜默法案
共和黨控制的南達科他州眾議院委員會拒絕了共和黨州長克里斯蒂·諾姆(Kristi Noem)的法案,該法案要求公立學校在學生有要求的情況下,需要在每天早晨為學生留出禱告的時間,據說這個法案是在教育團體的壓力下提出的。
該法案於去年12月提出,將「要求學校在開始一天的學習時進行靜默」。但據美聯社報道,在教育團體認為學校已經被允許自願禱告與否,而擬議的立法可能會變成一種不明確的命令之後,該法案於周五被眾議院教育委員會(House Education Committee)否決。
該立法將規定,「任何學校員工不得在學生或教師靜默時對他們做出支配行為」,以及「任何學生不得干涉其他學生參與靜默」。
它還澄清說,法案中的用詞不應該「被解釋為允許學校將靜默作為一種宗教活動」。
但身為共和黨的威爾·莫滕森(Will Mortenson)議員認為,法案中的語言是含糊不清的。
「也許是我的原因,但我認為禱告是個人的事情,而不是表演性的,」他被引述說。
據報道,州長辦公室沒有就該提案諮詢代表學校和教師工會的團體,但諾姆的辦公室認為,其他15個州也採取過類似做法。
州長的政策顧問艾倫·坎本(Allen Cambon)告訴眾議院委員會,該法案將「為好好上課做預備」和「是讓學生和教師開始他們繁忙的一天之前安靜下來並建立好師生禮儀的機會」。
12月提出該法案時,諾姆辦公室的一份新聞聲明將該法案描述為「為了恢復和保護課堂上的禱告」。
政教分離倡導團體表達了對其他州引入或通過的類似法案的擔憂。
倡導政教嚴格分離的「宗教自由基金會」(The 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上個月寫信給俄亥俄州參議院,批評參議院第248號法案是「違反憲法的宗教宣傳」。該法案於去年10月出台,還將強制要求學校制定每日靜默的時間。
這個總部設在威斯康星州的宣傳團體特別反對該法案要求每個公立校區「在每個上學日為禱告、冥想或默想關於道德、哲學或愛國主題設立安靜的時間。」
「與[最高法院裁決]華萊士訴賈弗里案(Wallace v. Jaffree)中的阿拉巴馬州法律相似,俄亥俄州的靜默法規定,靜默是為了『禱告、冥想或默想與道德、哲學或愛國相關的主題』,」信中寫道。「唯一的不同是,俄亥俄州的法律首先寫的是進行禱告,而不是其次,這完全違背了最高法院的判例」。
在1985年的裁決中,美國高等法院裁定,阿拉巴馬州不能要求教師在上學期間進行禱告和宗教活動。
在12月的一份聲明中,諾姆分享了她的信念,即「每個學生都應該有機會以平靜、安靜的時刻開始他們的一天」。
「我希望學生們將利用這個機會快速默禱或思考即將開始的一天,」她說。「無論他們如何選擇利用這段時間,這對學生和教師都是有益的。」
去年6月,佛羅里達州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簽署了一項法案,使之成為法律,讓學生每天都有機會「反思,並能夠按照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祈禱」。
德桑蒂斯將靜默法案描述為反擊「將上帝擠出每個機構」的企圖的立法。
2019年,諾姆簽署了一項法律,規定所有公立學校必須展示國家格言「我們信仰上帝」(In God We Tr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