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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會為美國駐足停留嗎?

神會為美國駐足停留嗎?

我真心誠意地相信,神想要停下來幫助美國。他為我們這國度、為我們的人民投入太多,不會僅僅是為了與我們擦肩而過。但在這發生之前,必須發生幾個重大的改變。

最近我寫了一本書When God Stops(暫譯為「當神駐足」),講述聖經里耶穌為之駐足停留的八個人。我總是好奇於為什麼神為他們停留,卻與別人擦肩而過。我享受探究這些讓耶穌為這每一個人而駐足的許多原理。我也鼓勵讀者要明白在今天當如何做同樣的事情。

一個朋友在剛剛讀完這本書之後給我打來電話,他的問題頗有洞見:「神會為美國駐足停留嗎?」

我立刻感到如有一道閃電貫穿全身,賜我生命。我知道我一定要到主這裡尋求答案。但在我將要跪下而膝蓋未及地面之際,歷代志下7章14節就立刻浮現在了腦海: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禱告和棒球賽的工作原理很接近。如果球員沒有跑上一壘,他就不可能合規直接上二壘。然而,我每次聽到有人在講解這段常見的經文時,都拿這段經文教導禱告的重要性。他們似乎跳過了謙卑的原則。

突然間,我可能發現了為什麼教會無法釋放我們這國度所亟待那治癒能力的原因所在了。如果我們想要神駐足停留,如果我們想在我們需要的時候得到神的關注,我們首先要花時間讓自己謙卑下來。

耶穌在路加福音18章中的解釋更好: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章10-14節)

我們仔仔細細逐句逐句來看看吧。

10節: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當我以當代美國為背景來閱讀這段經文,很容易就看到一個共和黨人和一個民主黨人;一位男性和一位女性;一個白人和一個少數族裔去禱告。這段寓言的要點並不是他們禱告,而是他們如何禱告,這才是他們禱告被垂聽與否這巨大差異的原因所在。

11節,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注意,耶穌說,法利賽人是自言自語地禱告。法利賽人顯然是在按照自己的樣式重新塑造神,他禱告起來好像神也和他有着一樣的觀點。

神啊,我感謝你。

以感謝為開場非常好,不過要注意到後面跟着的這些「我」、「我」、「我」:

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他拒絕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反而在神面前給自己擺功勞。

13-14節: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後面這位的禱告並非因為他是個稅吏而更加有效,第一個人的禱告也不因為自己是法利賽人而更有效。民主黨人不會去在乎共和黨人說什麼,共和黨人也沒給民主黨留什麼空間。讓一個人的禱告被聽取而另一個被無視原因在于謙卑。我們曉得,謙卑和公義(或者在上引經文裡所說的公正)從根本上說都密切相連。耶穌說得很清楚,除非我們的義超過法利賽人的義,就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章20節)。

我們還可以在另一段經文裡看到如此之義的展現,在創世記18章里,亞伯拉罕為自己侄子羅得並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民代禱。亞伯拉罕謙卑地問神,如果所多瑪和蛾摩拉還有50個義人,神會饒恕這兩座城嗎?神同意了。

然後亞伯拉罕將數字降低到了45,然後是40、30、20,神答應了。亞伯拉罕最後問神,如果只剩下10個義人,神會放過這城嗎?神最後一次答應了。

這段經文也許你已讀過多次,但如果你與我一樣,很可能錯過其核心所在:神摧毀所多瑪和蛾摩拉並非僅僅因為其罪惡滔天,還因為義人竟如此之少。

並不單單因罪惡之大,而是因為義人的缺席,才最終毀了一個國度。

除非美國的「義人」們能有一個謙卑的復興,我們的禱告終不會被回應,越來越多的人也會離開我們的教會。無論如何,想象一下,如果全國正直的領袖們都來到一起承認自己彼此相互所犯的錯,並且尋求可行辦法來建立橋樑以求做得更好,那會發生什麼。我真心誠意地相信神想要為美國駐足停留,但我們必須謙卑自己並請求他這麼做。

格里爾主教(Derek Grier)是弗吉尼亞州鄧弗里斯恩典教會(Grace Church )的創會牧師。 格里爾本科就讀於霍華德大學的工商管理專業,而後在攝政大學獲得碩士學位,瓦格納大學獲得教牧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