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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心跳法案生效,禁止對檢測出心跳後胎兒墮胎

德州心跳法案生效,禁止對檢測出心跳後胎兒墮胎

德克薩斯州州長格雷格·艾伯特將參議院第8號法案(Senate Bill 8)簽署為法律,該法案禁止在可以檢測到胎兒心跳後(通常在妊娠大約六周後)進行人工流產。 | (圖片:視頻截圖)

周三,一項全面擁護生命權的法案在德克薩斯州生效,禁止針對已可被檢測到心跳的胎兒進行墮胎。

參議院第8號法案由德克薩斯州共和黨州長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在5月簽署成為法律,於周三(9月1日)清晨生效。

該法案禁止在可以檢測到胎兒的心跳(通常出現在妊娠6周左右)後進行墮胎。法案還允許個人對任何「實施和誘導墮胎」或「故意從事幫助或教唆實施或誘導墮胎的行為,包括通過保險或其他方式支付或報銷墮胎費用」的人提起民事訴訟。

7月13日,在阿博特簽署該立法近兩個月後,一些墮胎服務提供者和支持墮胎權利的非營利組織提起訴訟,尋求阻止該法案的實施。

到目前為止,說服司法部門取消該法律的努力還沒有成功過。

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取消了原定於周一舉行的聽證會。《德州論壇報》報道,20家墮胎機構試圖說服奧斯汀的一家法院阻止該法律生效。

支持墮胎的團體向第五巡迴法院提出緊急動議,要求上訴法院阻止該法律生效或將案件發回地區法院。上訴法院拒絕了這些請求。

周一,計劃生育協會和墮胎機構的律師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緊急上訴,要求最高法院阻止該法律。第五巡迴法院的巡迴法官、最高法院最可靠的擁護生命的法學家之一塞繆爾·阿利托法官將考慮他們的動議。

德州生命權組織(Texas Right to Life)的立法主任約翰·西戈將向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訴描述為墮胎行業「阻止拯救生命的《德州心跳法案》周三生效的最後一次絕望嘗試」。

在一份聲明中,西戈稱該訴訟是「無效的」,並「希望阿利托法官能審查所提出的令人信服的論點,解釋為什麼該案件最終應被駁回」。

特拉維斯縣的一名法官對德克薩斯生命權組織和西戈發出了臨時限制令,阻止他們根據新法律對他們聲稱在墮胎過程中教唆的三名原告提起訴訟。這項裁決並不影響其他公民對違反法律的行為提出訴訟。

特拉維斯縣法官的裁決是在支持墮胎的律師邁克爾·圖格爾(Michelle Tuegel)上周對支持墮胎的組織和一些德克薩斯州的民選官員(包括阿博特和德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提起訴訟之後作出的。

圖格爾表示擔心,由於她計劃繼續向客戶提供與墮胎服務有關的建議,她可能面臨協助和教唆墮胎的刑事指控。

德州生命權組織聲稱,除了阻止他們起訴圖格爾之外,該裁決還禁止他們起訴一名支持墮胎權利的社會工作者和一個名為「The Bridge Collective」的組織。該擁護生命權的團體堅持認為,「德克薩斯生命權組織從未威脅要起訴這些特定的原告」。

根據德克薩斯州生命權組織的說法,德克薩斯是全美第一個「在可以檢測到胎兒心跳時成功執行墮胎禁令的州」。

雖然其他許多州都通過了「心跳法案」,但它們都面臨來自法院的阻力。

法官曾宣布密西西比州、喬治亞州、密蘇里州和愛荷華州通過的心跳法案無效。今年,在一名地區法院法官推翻了南卡羅來納州的心跳禁令後,該州提出上訴,要求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推翻這一決定。

參議院第8號法案是2021年在州一級推出和實施的幾項支持生命的法律之一。支持墮胎權利的古特馬赫研究所 (Guttmacher Institute)將今年描述為「幾十年來最具破壞性的反墮胎立法年」。該組織的一份報告發現,僅在2021年的前四個月,就有超過500個支持生命的法案被提出。

最高法院今年早些時候宣布,它將聽取對密西西比州15周墮胎禁令的挑戰。支持生命的團體將這一進展譽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機會」,有可能削弱1973年最高法院在「羅伊訴韋德」一案中所確立的先例,該案裁定婦女有權進行墮胎,而各州則有更多自由來監管懷孕後期的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