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生命權」組織收到炸彈威脅
德克薩斯州的一個倡導該州新墮胎法的親生命活動組織上周五收到炸彈威脅,導致警方為謹慎起見疏散了該辦公室。
德州生命權組織(Texas Right to Life)上周五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其中警告說有炸彈威脅,當天晚些時候,一個可疑的包裹被送到其位於貝萊爾的總部。
貝萊爾警察局周一就這一情況向《基督郵報》發出聲明,指出可疑包裹最終確認沒有爆炸裝置。
「當貝萊爾警察在現場時,美國郵政局的一名員工正在投遞郵件,投遞的郵件中有一個可疑的包裹。」警察部門表示:「警察認識到包裝的可疑性質,並清理了辦公室和大樓。」
「警察聯繫了休斯頓警方的拆彈小組,技術人員對該包裹進行了評估。在對包裹進行X光檢查後,發現裡面的東西是惰性的。」
貝萊爾警察局正在繼續調查這一事件,並解釋說,炸彈威脅是一種被歸類為「恐怖威脅」的刑事犯罪,可被處以最高4000美元的罰款和一年的監禁。
「德克薩斯生命權組織與警方聯繫是正確的,」警察局的聲明繼續說道。「幸運的是,當可疑包裹被送達時,我們的警官正在現場,我們感謝大樓里的住戶與警方合作,迅速撤離。」
事件發生後不久,德州生命權組發表聲明,稱炸彈威脅和其他針對他們的輕視行為與新頒布的德克薩斯州心跳墮胎禁令有關。
「很多人對德克薩斯州的心跳法案仍然很憤怒。他們正試圖讓我們沉默。他們鄙視我們,因為我們在談論一項拯救生命的法律,」德克薩斯生命權組織表示。
「他們的憤怒和謾罵並不能阻止我們保護孕婦免受同樣的謊言。他們的喧囂不會讓我們對保護嬰兒保持沉默。」
9月1日,德克薩斯州的一項法律生效,該法律禁止在檢測到嬰兒的心跳後的大多數情況下進行墮胎,這一時間點通常在孕期第六周。
這項法律被稱為參議院第8號法案或德克薩斯心跳法案,它允許私人公民起訴任何進行非法墮胎或幫助婦女獲得非法墮胎的人。
上周四,拜登政府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反對《德克薩斯心跳法》,認為該立法「無視憲法」。
訴訟書的部分內容說:「一個國家不得禁止任何女性在胎兒具有存活能力前做出終止妊娠的最終決定,這是既定的憲法法律。」
「美國......尋求一項宣告性判決,即根據最高條款和第十四修正案,S.B.8是無效的……」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國土安全部的一份解密報告將「與支持和反墮胎有關的國內暴力極端分子」列為情報界確定的國內暴力極端分子的類別之一。
國內暴力極端分子被定義為 「以美國為基地的行為者,他們違反美國或任何州的刑法,開展或威脅開展危害人類生命的活動;似乎是為了恐嚇或脅迫平民;並通過大規模破壞、暗殺或綁架影響政府」。
該報告沒有提到任何具體的團體或組織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