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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學區投票反對增加學生禱告和宗教學習時間

德州學區投票反對增加學生禱告和宗教學習時間

德克薩斯州一所公立小學的幼兒園教室。 | iStock/TrongNguyen

北德克薩斯州某學區董事會一致投票決定,拒絕採納一項在校園日間專門安排祈禱與宗教學習時間的新政策。董事會指出,該政策可能對學生現有的憲法權利施加不必要的限制。

該決議於12月9日在丹頓獨立學區(ISD)董事會會議上作出,旨在回應參議院第11號法案(SB 11)。這項由德州立法機構通過的兩黨法案,要求所有學區在2026年3月前就是否實施此類政策進行表決。類似丹頓學區(位於達拉斯—沃斯堡都會區以北約40英里處)的拒絕執行學區,無需根據該法案承擔進一步的義務。

在針對基於SB 11法案的決議案表決中,丹頓獨立學區董事會認定,現行州法和聯邦法律已充分保障學生自願祈禱、閱讀宗教文本、表達宗教觀點及組建宗教團體的權利。

董事會同時判定此舉毫無必要,且將對學生已完全享有的權利施加額外程序性要求。

該學區法律顧問德隆·羅賓遜(Deron Robinson)建議董事會不予採納,警告稱該政策嚴格的指導方針可能限制而非擴大宗教表達空間。

「該政策對實施形式規定得極其明確,實際上將對學生禱告和誦讀經文的時間設置諸多限制性條款,」羅賓遜在會議中指出。

他還指出其他限制條款,例如禁止未獲家長書面同意的學生參與禱告或宗教學習活動。「這將實質剝奪學生現有權利,坦率地說,一旦制定規則就意味着必須執行規則,」羅賓遜強調。「我認為,若學生在非指定時間禱告,而你對此提出異議並試圖阻止,這種做法恐怕經不起憲法挑戰」。

此次投票使丹頓獨立學區成為德克薩斯州第二個決定不實施SB 11法案的學區。該法案允許學區指定特定時間(如上課前)或場所進行禱告或閱讀宗教文本,包括《聖經》及其他宗教典籍。

去年十月,位於聖安東尼奧西南約10英里的萊特爾獨立學區,也基於校董會聲明的立場選擇不採納SB 11法案。該聲明稱,希望最大限度保障學生在全天自然自願地進行禱告、誦讀經文或探討信仰的自由——正如現行法律已允許的那樣。

該學區在聲明中表示:「拒絕SB 11法案並不意味着我們反對禱告。這意味着我們支持個人自由,支持每位學生不受限制、不受隔離地踐行信仰的權利。」

根據SB 11法案,參與活動的師生需簽署同意書,確認不反對該活動並放棄特定法律權利,包括《憲法第一修正案》中關於政教分離條款的申訴權。

該法案明確禁止通過擴音器廣播禱告內容,並禁止將禱告時間替代教學時間。

學生在任何指定時間段之外,均保留憲法賦予的祈禱、默想、研讀宗教典籍或參與自願宗教活動的權利,前提是不干擾課堂教學或學校運作。

該立法是德克薩斯州議員推動公立學校融入更多宗教元素的廣泛舉措之一。參議院第10號法案(SB 10)於六月由州長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簽署生效,要求得州所有公立學校教室必須醒目展示16×20英寸尺寸的十誡海報或裝裱版本,且須採用特定英文譯本。

上個月,聯邦法官下令撤除七個學區的十誡海報。這是該法案自九月生效以來第二次遭遇此類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