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媒体大亨黎智英被判入狱20年

香港一家法院周一以违反北京实施的《国家安全法》为由,判处民主派媒体大亨、宗教自由倡导者黎智英20年监禁。这是该法实施以来,在香港最受关注的案件之一中,迄今作出的最严厉判决。
现年78岁的黎智英是一名天主教徒,也是已停刊的《苹果日报》创办人。他于去年12月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包括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文章罪”。指控源于检方指称他曾试图推动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并涉及其民主派媒体所刊登的相关内容。
据美联社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三名经政府审核的法官并未对黎智英判处最高刑罚——终身监禁。法官杜丽冰表示,20年刑期中的18年将与黎智英此前因租约违规诈骗案获判的近6年刑期连续执行。
持有英国国籍的黎智英已被羁押超过五年,期间主要处于单独囚禁状态。
在历时156天的审讯过程中,他始终否认所有指控,并为自己出庭作证长达52天。检方指控他与6名前《苹果日报》员工、两名社会活动人士及其他人串谋,敦促包括美国政界人士在内的外国机构对香港和中国实施制裁,采取敌对行动。案件重点提及他在2020年《国家安全法》生效前,与美国官员的多次会面。
《国家安全法》是在2019年爆发大规模民主派抗议活动后由北京实施的,此后被用于起诉数十名活动人士、立法会议员和记者,实际上有效压制了这一中国半自治地区的公开异议。香港当局表示,该法旨在应对部分示威活动中的暴力行为,恢复社会稳定。
黎智英的辩护团队(包括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求情时指出,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状况欠佳——包括心悸、高血压和糖尿病——以及长期单独囚禁,应作为从轻量刑的理由。检方则反驳称,他是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主动要求单独囚禁。
其他被告,包括已认罪的前《苹果日报》高管以及部分为控方作证的人士,分别被判处6年3个月至10年不等的刑期。
判决结果迅速引发国际社会谴责。
多个权利组织认为该判决严重打击新闻自由。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将此案称为香港“规模最大的媒体审判”。
包括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及英国官员在内的多位西方领导人此前曾呼吁释放黎智英,认为其案件被视为北京对香港控制不断收紧的象征。
香港特区政府则坚持表示,相关起诉涉及国家安全,而非新闻工作或言论自由,并强调该法律一体适用,并未针对媒体。
黎智英白手起家,早年在服装零售业积累财富,并于1995年创办《苹果日报》,长期通过该平台批评中国共产党。该报于2021年在多名员工被捕,资产因国安调查被冻结后被迫停刊。
黎智英仍可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在外界普遍担忧香港公民自由持续收缩的背景下,该案已成为地缘政治争议焦点,并加剧了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