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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上帝对性的计划

观点:上帝对性的计划

我们如此频繁地听说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结婚不会伤害任何人。事实是,我们已经知道了当社会推进性许可并贬低婚姻时发生了什么。我们只是需要回头看看历史。

在人们正谈论的所谓“同性婚姻”前,电台脱口秀主持人和犹太教神学家丹尼斯·普拉格(Dennis Prager)写有一篇极好的文章《Judaism's Sexual Revolution: Why Judaism Rejected Homosexuality》(意思是,犹太教的性革命:为什么犹太教拒绝同性恋)。

在犹太人安置于古代近东前,异教世界中已经开始了贬低妇女、男孩以及宗教自身的性释放。生活的每个方面都被性化了。异教的诸神在性上是毫无保留的,人们也是如此。在古代世界,同性恋几乎是毫不质疑地被异教徒们所接受。

但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性别,而是力量。普拉格引用了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 (Martha Nussbaum)的话,玛莎写到“(古代)两性品行上的主要差别是……在主动和被动之间的角色上。”因为男孩和妇女处于性行为的接收端,他们“经常(只是)作为(男性)欲望的目标被交替地对待。”

这样,妇女受到贬低,她们在生孩子和做家务上重要,然而在作为男人真正、平等的伴侣上却不重要,男人常常有其他的性选择权--和男孩或其他男人。

因此犹太教声称神创造的性仅仅是为婚姻关系中的一男一女,这在当时是非常革命性的,被古代的异教徒所轻视,我想对现代的异教徒也是如此。《圣经》创世纪中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普拉格写到,“这场革命迫使性精灵躲进了夫妇间的瓶子里。它确保性不再主导社会,增强了男女之间的爱和性行为(从而只产生婚姻内的爱和性兴奋的可能性),并开始了提高妇女地位的艰巨任务。”普拉格说,“妇女处境的改善仅是发生在西方文明当中,”这被历史称为“least tolerant of homosexuality”(意思是,同性恋的最少容忍)。

当然,我要说,是使徒保罗继续推进犹太人的性革命遍布古代世界。如萨拉(Sarah Ruden)在她近期的书《Paul Among the Peoples》(意思是万民中的保罗)中写到,掠夺性同性恋在罗马和希腊非常普遍;女人和孩子仅仅是财产。

然而通过保罗,基督教确保了西方文明推动性处在一男一女的婚姻范围内,并将对男孩和奴隶的性虐待置于禁区。

要点很简单:神设立婚姻为了男人的好处(抑制并引导他的性欲),为着女人的保护和尊严,并人类社会的繁荣。

最伟大的西方文化,曾经将它记在心里,但是却忘记了现在处于危险中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