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主義無法維持道德秩序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基督郵報或其編輯的意見。)
我們生活在一個有趣的世界裡,不是嗎?海外有充滿敵意的對手,國內則是分歧日深,我們絕大多數人都在尋找似乎早已離我們而去的那份更理性、更和平的溫文爾雅。文化上的合眾為一漸行漸遠。
按照諾豪斯(Richard John Neuhaus)牧師在1984年的說法,公共空間已經赤裸到一絲不掛了,到處都是毫無遮蔽的不容忍。
在公共空間裡,特定人群和社區中不同的觀念被分享、辯論。多少年來,宗教、政治、教育和商業等各界領袖討論並決定人群和社區的規範、目標和理念。既存道德秩序能夠引導這些討論。
這種道德秩序顯然由猶太-基督教倫理所維繫。這是美國歷史無可否認的部分,儘管我們的「制憲者與建國者」們從來沒有稱美國為基督教國家。
他們對建立神權國家沒興趣,而是要建立一個民主的共和國,這點很對,當然這個民主共和國必須由一個已被證明行之有效的道德結構所維繫、支持。這就是為什麼這些制憲者、建國者們堅稱民主只可能被有道德的人民們所維持。
雖然許多「制憲者和建國者」們並非明顯的基督徒,不過他們的決定是將道德根基建立在智慧基礎之上,不僅僅根植於自然、普通法,也建立在一個讓人類可以繁榮發展的屬靈、道德基礎上。
這種道德秩序有時也會犯錯,比如在涉及奴役、種族主義、女性選舉權、印第安人滅絕等領域。然而,這種道德秩序的天才在於,如果有足夠長的時間,那就能用一種文明方法來糾正自己的錯誤,當然有時這糾正的速度慢得可怕。
因為這種道德進程,美國成為近代的歷史中最有豐饒、自由、繁榮的國度。
然而,我們現在身處重塑道德秩序的陣痛之中。這是一個與當年美國革命等量齊觀的革命。世俗主義用盡一切辦法要推翻已指引這國家200多年的道德秩序。我們現在正被泛濫成災的個人感受和虛妄所引領,而非客觀的道德律令。個人感受的多元分化已經讓合眾為一成為不可能。
世俗主義的基本教條就是對容忍的誤解。換言之,容忍等同於道德之美,當然,如果你的觀點對容忍來說是不容忍的情況則除外。即便世俗主義在道德做出如此宣言,這實際上也是其不得不從猶太-基督教世界觀中夾帶過來的東西。世俗主義必須從它所不能容忍的地方汲取理念。諷刺的是,世俗主義竟是在秘密中認同自己無法容忍的東西,並以宣揚一種道德上的觀點。
如果倫理由個人感受和虛妄所引領,還有誰或能依靠什麼來分辨對錯呢?當然不可以是猶太-基督教世界觀,不是嗎?如釋重負吧。
結果就是,那些保有猶太-基督教世界觀的人慢慢被從商業、教育和政治的公共空間中驅趕出去。只要我們將自己的信仰藏起來,那就沒事。但就算私底下的良知也已經不再安全了。那些堅定持有猶太-基督教世界觀的人成了新的種族主義者、老頑固、不能被容忍的人。這就是世俗主義的容忍教義,沒錯吧?
這種秩序重構所引發的問題巨大。世俗主義能實現自己的諾言嗎?我表示懷疑。任何基於個人感受和虛妄的體系,就算用再精緻的屬於和概念來打扮,也會發現自己不過空中樓閣,並不能給人穩定和安慰。
進一步說,個人的信仰與良知在未來將扮演何種角色呢,尤其是在與這種新款世俗主義不相容的情況下?那些圍繞着經歷歲月檢驗、宗教自由的憲法原則周圍的爭論又將如何?公共領域裡,是不是還能有一個空間,能讓人相信神存在而且傳遞出他的道德法則,人類是獨一無二,同時有限而又容易犯罪,需要救贖;生物屬性決定性別,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父母而非政府才是孩子們主要的照顧者和教育者;自由意味着我們可以做正確的事情而並不總是去做我們想要做的事情;科學很重要,但並不具有決定一切;還有,在學術圈裡,言論自由會消失嗎?
人還能不能相信人類都有共同的祖先,所以種族主義、階級分裂並無基礎可言,我們應合一成為由創造者所塑造的人類共同體,其權利並不源自國家而源自神?
正如我們的《獨立宣言》所寫:「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如果我的預感正確,被剝奪了這種道德秩序的公共空間將對我們今天的繁榮興旺產生分裂、毀滅的影響。我們都只能活在一堆身份政治的困境中,還有一系列的文化孤島,卻沒有道德秩序來引領未來航向。
世俗主義所夸的海口無法兌現,因為它所提供的是無法維持的道德秩序,留給我們的只是赤裸的公共領域,無法形成、塑造什麼共識或團結。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