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責中得釋放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章5-9節)。
幾年前的一個假期中,我發現自己為放鬆掙扎,取而代之的是譴責折磨我自己:為什麼你不多花一點時間來學習?你不是應該去見證,而不是只是坐在那裡?內疚使我遠離生活的享受。
內疚有二種:聖經的和謊言的。第一種源自於違背了神的話語。這不是一種感覺而是真實的:我們犯了罪應該感到後悔。第二種則包括認罪之後的內疚感,不是基於事實或是聖經所支持的。神已經原諒了我們,因此不需要一直處於羞愧中。
人們因為許多原因在謊言的內疚中掙扎。法律的教導,例如,生活好像就只是一系列永遠都無法完全遵守的規則;它的追隨者通常都覺得他們自己不好。其次,自責可能來自童年時期曾經歷虐待或是口頭羞辱。另一個原因是完美主義;它可以因為自我譴責而淹沒一個人。最後,低自尊心也有同樣的結果。
撒但使用這虛假的羞恥感來麻痹我們。不可避免的,內疚感鋪平了恐懼和不安全感的道路,使我們懷疑神的愛和救贖,並且使我們無法享受生命。它為疾病開了門像憂鬱症。
神希望我們能從內疚感中得到釋放。如果你經歷羞愧,向他尋求,幫助你找出原因,然後確認這些事實:你是特別的(是照着神的形象所造的並且被他所救贖),你是被宇宙的創造者所愛的,並且被他原諒。奉耶穌基督的名,拒絕任何虛假的羞恥感在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