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愛是否僅僅停留在言語上?
幾年前,著名的花生漫畫(PEANUTS)有這麼一段內容:施羅德(Schroeder)屬於知識階層,他在彈鋼琴時,愛慕着他的露西(Lucy)跟他說話。露西問他:「施羅德,你知道什麼是愛嗎?」施羅德立刻停止演奏,站起來斯斯文文地回答:「愛,名詞,熱衷與喜歡的意思,是一種強烈的感情,願意依附或者獻身與一個或者多個人。」然後施羅德坐回去,繼續彈鋼琴。露西當時就驚呆了,然後略帶諷刺地喃喃自語:「從字面上看,他真棒啊。」[1]
我恐怕太多基督徒也只是在字面上看上去不錯而已。我們沒有意識到,無論在其他方面我們為基督做了多少見證,如果沒有愛,那其餘一切都是無效的。愛比我們能提到的一切事情、我們擁有的一切事情、我們能夠放棄的一切都要大得多。
按照聖經的說法:「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章7-8節)。這說得再清楚不過,我們對他人的愛顯示了這樣一個事實:我們與神有着正確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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