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音樂老師自稱遭基督教學校「僱傭歧視」
俄亥俄州辛辛那提一基督教學校的行政人員本周成為了爭議的中心,據報道他們為一個本地男子提供教職,但在得知他是同性戀後改變了主意。
喬納森(Jonathan Zeng),一名音樂老師和演員,聲稱學校官方撤銷對其聘用的決定是「公然歧視」和「基督為中心教育哲學、學校使命的一個主要污點。」他申請成為「辛辛那提山基督教學院」(CHCA)「Otto Armleder」學校的一名音樂老師。
喬納森寫給學院董事會成員和行政人員的信中說,在學校校長告知他被僱傭後,他會見了校長和其中一位董事會成員,討論他的信仰、教育哲學等等。會議進行得很順利,他說,但會議結束大約15分鐘之後,他被叫去進一步討論。
「董事會代表解釋說,有一個問題壓在他心裡,因為我的申請中說,我相信基督無條件的愛,並且我們作為基督的跟從者要向所有人顯現不帶審判的愛。這些回答促使他問我,是否我是一名同性戀,」喬納森寫道,「我對此感到非常驚訝,問為什麼那是重要的?他解釋說學校政策是不僱傭同性戀老師。」
當被問到為什麼這樣的政策存在,據稱那位董事會成員告訴喬納森,這是因為他的工作和孩子們在一起,因為這所跨宗派的基督教學校重視「婚姻的聖潔」。
喬納森周四告訴基督郵報,他不知道學校不准同性戀在那裡教學的政策,否則他不會申請的。但他還是不認為,在教育中,性取向應該成為一個考慮因素,並且他說不管如何,他自己不會去告訴孩子們要去相信什麼。
「我不認為任何人的性特徵在教室有一席之地。我不會在教室談論我的性特徵。如果有人提出相關的問題,關於同性戀的問題或成為一名同性戀基督徒的問題,我會指導他們和自己的家人談論,因為我知道這是一個敏感話題,」他說。
被問到這件事情,CHCA在一份聲明中回應說,「CHCA對應聘者面試中討論到的所有事情保密。我們正在調查這件事情,儘管我們已經看到的初步信息中包含不精確成分。我們對個人聘用決定或面試不予討論。」
喬納森已經在一所本地天主教學校擔任兼職老師,他說這是他第一次在工作面試中被問到關於性取向的問題。
他當前不打算採取法律行動反對學校,儘管他說他樂於了解更多自己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他說他的目標只是,讓人們意識到他的情況和他所面臨的「歧視行徑」。他也表達了對該校任何一名可能是同性戀的學生的擔憂。
辛辛那提一名關注僱傭和歧視法的律師Scott E. Knox,告訴Cincinnati.com,聯邦法律可能不會保護喬納森,但地方性法規可能會。
一項城市人權的法規規定,辛辛那提僱主因為雇員是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或變性人而歧視他們是違法的。儘管宗教機構可以豁免,他相信學校有被懲罰的危險,如果它是作為一所私立學校獲得免稅地位,而不是作為敬拜場所。
但聯合辯護基金(Alliance Defense Fund)的資深法律顧問David Cortman說學校根據其信仰行動的權利受到美國憲法保護,不管他如何獲得免稅地位。
「在美國憲法之下,宗教機構有自由行出他們的信仰和他們的宗教使命。所以不管地方法規如何,聯邦憲法在這個事件中起主要作用,」Cortman告訴基督郵報。
Cortman相信,類似於喬納森的一些事件最近幾個月在全美發生。這些事件被推進同性戀議程的人調查,也被那些在申請前就知道學校不收同性戀的同性戀老師們關注。他說,很多媒體也嘗試把同性戀議程放在比宗教更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