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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對於政治領袖的要求是什麼?

聖經對於政治領袖的要求是什麼?

11月份,美國人再次被要求選出一名世界上最強大的政治領袖。美國下一任總統會在未來4年內幫助塑造我們國家的經濟、外交、內政和軍事政策。他會成為美國軍隊的總司令,會執行國會通過的法律,會任命法官來維護自由和主持正義。他所作的決定會有深遠的影響,不僅對我們的國家,也對整個世界。因此,不管是作為個人還是教會,依據聖經投票,這不是小事。我們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職責是尋求用投票來榮耀神。

作為基督徒,在選舉期間最重要的問題是:「神在《聖經》中有沒有指導他的百姓,該如何鑑定優秀的民事領袖?」我們知道有對牧師們的要求,那麼民事領袖呢?有命令嗎?有例子嗎?有沒有可以指導我們的原則呢?答案是,有!良善的神沒有不管我們,啟示了他的想法,給了我們他揀選民事領袖的原則。實際上,神在經文中明確地宣布了你必須投票給哪類民事領袖。

作為一名好牧人,神給了他的百姓指導,要選擇哪類領袖。他給我們看應如何鑑定優秀的領袖,這是神給予他百姓的一份偉大的禮物。《聖經》中有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答案,不過有4段關鍵的文字,對這個主題作出了澄清:出埃及記18章21節,申命記1章9-17節,利未記1章9-17節,羅馬書13章1-10節。

現在,讓我們把我們的政治歸屬放在一邊,嘗試不去聽那些包圍着我們的人的觀點和政治性的瘋狂。擺脫情緒和黨派忠誠,重新看一下《聖經》給我們的、去選擇領袖的條件清單。

對這些經文的簡單研究顯示,一名民事領袖必須:

智慧(申命記1章13節)

這一條件說的是,一個人要擅長於行政,有能力處理重大而複雜的事件,慎重並具備良好的判斷力。我們必須意識到,智慧的開端是敬畏神。(詩篇111篇10節;箴言9章10節)

見識(申命記1章13節)

讓我們投票給有着敏銳理解力和洞察力的人。這樣的人能夠看透事情,因此現實會被揭示出來。有見識的人有能力超越表面去看。當一名候選人遵循神的誡命而有見識時,我們要去認出來。(詩111:10)

為人所認識(出埃及記18章21節;申命記1章15節;申命記17章15節)

民事領袖應該從他們自己的百姓中被選出來。人們必須認識候選人。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憲法要求總統必須生於美國。

在領導能力方面經受測驗(申命記1章15節)

在領導能力方面,不是所有人都被平等地給予了恩賜。一些人能夠指揮大的領域,其他人更善於指揮小的領域。在小領域中的成功會為更偉大的事打開門:「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

按公義判斷(申命記1章16-17節)

這要求一名民事領袖能看清事情的本質,按照《聖經》中的公義來作出決定。他按公義判斷(根據神的公義),不被外表所動搖。

公平(申命記1章17節)

他用同樣的愛和真理對待在高位的人和在低處的人。因為神不偏待人,民事領袖也不應偏待人。民事管理者必須平等地關注富人和窮人,卑微的人和偉大的人。他必須不分種族、性別、民族起源或者其他任何在社會中造成的類別差異,來實行公義。

不懼怕人(出埃及記18章21節;申命記17章19節)

取悅人對領袖來說是災難。領袖們必須敬畏神並行出公義,不要受制於對人的懼怕。「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箴29:25)「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路12:4-5)

一名男性(出埃及記18章2節;申命記1章13節)

經文要求我們「選擇有智慧,有見識和有知識的人」。這裡所用的「人」(men)不是通用術語「人類」(mankind),而是「男性」。聖經中提到的對於民事領袖的條件中,都是男性,而非女性。

有才能(出埃及記18章21節)

「有才能」這個詞被更多翻譯成有裝備,英勇或有力量。這一條件聚焦於他是否有力量。被選為民事官員的人應該能夠在極度壓力或誘惑中不動搖。

敬畏真正的神(出埃及記18章21節;申命記17章19節;羅馬書13章4節)

現在我們要看關鍵本質,他和神之間關係。這個人首先關心的是對獨一真神的忠實--在每件事情上。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這一要求有多重要。神向民事領袖發布了這條誡命:「現在,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當存畏懼侍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2:10-12)他還被告知:「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他必與你們同在。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歷代志下19:6-7)。民事領袖是「代理者」,是神的「執事」。這樣的人要有一種覺悟,我是神聖的神的僕人。他的關心是為了神的榮耀。「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2:1)

誠實無妄(出埃及記18章21節;申命記16章19節)

我們要選出恪守承諾的人。大多數美國的民事領袖在就職時會把手按在《聖經》上宣誓。我們的政府是基於領袖們持守法律並保守誠實的承諾。耶穌基督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

恨不義之財(出埃及記18章21節;申命記17:17)

權力是令人腐敗的。常常可以預見到,那些當選的人去了華盛頓,很快被人氣、權力和金錢所腐化。那些誘惑是很大的。只有一個恨不義之財的人可以被信任,不那麼容易被奉承、賄賂和政治支持所改變。

遵循神的話語(申命記17章18-20節)

民事領袖必須遵從《聖經》的權威。在以色列,民事領袖們被要求抄錄《聖經》用於個人學習。他們一生都要讀它。為什麼?「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申17:19)

單單信靠神(申命記17章17節)

這一要求關注的是民事領袖信靠什麼,他的自信來自哪裡。他在信靠武器裝備嗎?他在信靠其他國家嗎?還是他說「禍哉!那些下埃及求幫助的」(賽31:1)如果他不信靠神,他是不稱職的。

對婚姻忠誠(申命記17:17)

《聖經》清楚地說,婚姻是在一男一女之間,因為「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可10:8)。這一定義排除了有多名妻子。原因是,「恐怕他的心偏邪」。

擺脫對金錢的熱愛(申命記17:17)

他不應該有對財富的饑渴。領袖不能是被貪婪和對財富的貪慾所控制的人。

結論

想象一下,被這樣一個人統治會是什麼樣子。「有見識、為人所認識、在領導能力上經受了考驗、按公義判斷、公平、不懼怕人、有才能、敬畏真正的神、誠實、恨不義之財、遵循神的話語、單單信靠神、對婚姻忠誠、擺脫了對金錢的熱愛。」被這樣的人統治,是多麼大的祝福!基督徒根據這些原則投票的時候,他們在作出聲明:「公義使邦國高舉」(箴14:34)。你太容易被你的懼怕、政黨、朋友和你所尊敬的屬靈領袖們影響了。

政治選舉為基督徒們提供機會去投票,作為基督的代表, 作為支持真理的人,作為公開信靠神的話語的人。對於教會來說,這是個特殊的機會,去扮演「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角色(提前3:15)。

在預備今年11月份投票的過程中,什麼原則會指引你?你會如何作出決定?你會如何評估候選人?

因此,在參考所有其他投票指南之前,確保你把《聖經》的話語放在第一位,超越其他聲音。畢竟,《聖經》是你能有的最好的投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