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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企業好必來獲勝,無須實施避孕保險指令

基督徒企業好必來獲勝,無須實施避孕保險指令

2014?3?25

一些基督教領袖表示,美國最高法院周一決定允許少數以營利為目的公司股份持者擁有某種宗教信仰,代替奧巴馬醫改(Obamacare)節育任務中部分。這個決定顯示了宗教自由的成果。

愛家協會(Focus on the Family)主席吉姆·戴利(Jim Daly)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決定顯示了在造物主賜給我們不可剝奪的權利下建立的國家裡,宗教自由仍是國家的命脈。」

戴利說,「宗教團體和企業主不應該為了遵守法律就違背自己的信仰。政府不能規定我們信仰什麼或者我們的信仰包括什麼內容。」

「從根本上說,這些案件並不是關於流產或避孕:這些案件表明了政府是否可以要求信仰團體違反他們根深蒂固的信仰。」

周一,美南浸信會倫理及宗教自由委員會(Ethics and Religious Liberty Commission of the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主席羅素·摩爾(Russell Moore)在一份聲明中寫道:好利來的決定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勝利。

穆爾寫道,「這就是原因,一個可以格林家族良心的政府,無論在什麼別的地方都可以解決所有分歧。」

「在墮胎問題上,無論你同意與否,無論哪個美國人都希望看到一個權利建立在超越人們良心的神上面的政府。」

摩爾補充說,他希望這個決定能給白宮警告,停止這種無視宗教自由的傲慢行為。」

摩爾繼續說,「但更重要的是,我禱告,教堂可以興起新一代所有人都以良心和宗教自由為豪。」

「我們贏了這個案子,現在我們感謝神。但誰能在幾年前想象,今天這樣的事情必須要提到美國最高法院?」

周一,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決定:好利來和兩個其他營利性企業沒有義務提供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要求的某種節育服務。

在大多數人看來,阿利托法官授權的當地最高法院得出的結果表明:宗教自由恢復法案(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適用於封閉型控股企業,其擁有者在宗教層面上反對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的要求。

阿利托寫道,「政府沒有達到實施宗教自由恢復法案(RFRA)標準,使該法案實施障礙最少。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並沒有展示出缺少其他措施,不給宗教活動施壓的同時能實施該法案。」

該決定還強調,宗教自由恢復法案只是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的要求,而不包括其他可能的保險覆蓋面問題,如疫苗接種或輸血。

加入阿利托隊伍的有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 。反對者包括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大法官和埃琳娜(Elena Kagan)。

其他保守派領導人也擁護了最高法院的裁決。愛家協會主席托尼·帕金斯表示該決定是我們這代中宗教自由獲得的最顯著勝利。

帕金斯說,「每個美國人都感到欣慰,法院重申自由意識是美國的悠久傳統,政府不能對美國人強加一項法律,迫使他們為了不下崗、經營公司或者購買醫療保險就得違背自己的信仰。」

許多贊成這種選擇的人和左翼組織譴責最高法院的這個裁決,表示該裁決衝擊了婦女的衛生保健。

美國親宗教自由恢復法案的霍格(Ilyse Hogue)主席表示,這個決定衝擊了婦女和我們的基本權利。」

霍格說,「這一裁決越界了,它等於宣布了婦女的歧視不是歧視。」

「給老闆那麼大空間決定自己員工健康護理問題,是一個永無止盡的光滑斜坡。」

美國人文主義協會執行董事羅伊(Roy Speckhardt)在一份聲明中說,好利來的決定對宗教自由並沒有什麼益處。

羅伊說,「最高法院已經把公司股東對宗教的關注度放在職工享有的合法醫療保健之上。」

「這不是宗教自由--這是宗教入侵,會給成千上百辛勤工作的美國人帶來很多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