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应该继续反对同性婚姻的五大理由
昨天,毫无意外,奥巴马总统在采访中透露,经历“进化”之后,他“作出了结论,就我个人而言,前进和肯定是很重要的,我认为同性夫妇应该能够结婚”。此前,副总统于上周日表示支持同性婚姻。并非巧合,纽约时报周二(北卡婚姻修正案的投票日)写了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同性恋的电视角色已经变得多么普及和没有争议。换句话说,其他每个成年人都认同,为什么你不呢?看起来似乎是,整个世界都在享受着允许同性恋的时光,保守的基督徒是唯一拒绝认同他们的群体。
然而,这一诱惑,是要让基督徒保持沉默并放弃在婚姻问题上的争战:“还待在这个战场里没有用了”,我们可能这样想。“我们不必改变我们的立场。我们依然会讲出真理,会在我们的教会里持守圣经。但对公共场合的同性恋婚姻感到愤怒只会适得其反。那是在浪费时间,让我们看起来不怎么好。并且我们已经迷失了,认输了。”我理解这个诱惑,这样想是一种更简单的方式。但我认为,它不是正确的方式,不是荣耀神的方式,或者说,不是爱的方式。
以下是基督徒应该继续公开地反对“同性恋夫妻”这一术语和婚姻制度的5大理由:
1,每一次,同性婚姻问题的表决总是要由人民来投票,人民已经投票给坚持传统婚姻,即便是在加利福尼亚州。事实上,北卡州周二通过的婚姻修正法案,与6年前弗吉尼亚州类似的法案(57-42)相比,选民支持传统婚姻的比例更大(61-39)。我们不应该认为,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在所有土地上都是必然的结局。目前,31个州都有宪法定义合法婚姻仅为一男一女之间。
2,同性婚姻的促进和法律认可并不是为了共同的利益。如果不是偏执的,可能这句话听起来也有些愚昧。但我们需要带着爱心说话:将性别的不可分辨性编入法典并不会带来“城市的和平”。它与宇宙格格不入,当你违背了神的设计时,你一定会变成碎片,甚至更糟糕。说性别应该由你自己定义、家庭完全可被替代的那个社会,并不是一个抚养孩子们、女性、或者服务于长远福祉的社会。
3,婚姻不是我们用于描述我们最珍贵的关系的简单术语。婚姻这个单词在当前以及整个历史上都有着深刻的意义。婚姻远不止是心和思想的联合。它包括身体的结合,这并不是我们所喜悦的所有的身体的结合,比如和表亲、堂亲结合。引用学者的话说,婚姻是“两个性别互补的人的结合,他们通过生殖行为(即孩子的孕育),来封闭(完善或完全)他们的关系。”这个婚姻的观点用复杂的话讲了直到几代之前还众所周知的道理。婚姻孕育着孩子、传宗接代。若这一因素不存在,婚姻就是不现实的。我们不应该承认“同性婚姻”是真正的婚姻。而且,作为基督徒,我们明白婚姻的伟大奥秘从来都不能从基督与基督、或教会与教会之间学习到。
4,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进一步推进了从过去到现在都存在、并且还将存在的有偏差的行为。在我们这个过度隐忍的年龄中,我们尝试着回避耻辱,但耻辱其实会成为普遍恩典的一种表达方式。谁知道我一直在做着多么多愚拙而有罪的事情呢。我们的文化精英可能从未认为同性恋是不体面的,但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之间的婚姻修正法案坚持婚姻本应有的定义,一定会有崇高的结局。当我们允许圣洁公义看起来越来越奇怪、罪恶看起来越来越正常时,我们不会在为圣洁而进行争战中彼此扶持了。
5,如果我们认为自由放任妥协是所有人都可享受的,保守的基督徒不再那么教条就好了,那么我们是天真而幼稚的。放弃婚姻争战的下一步,不是每个人每个地方以他们自己的方式结婚的千禧年。妥协的下一步是被征服。我不是在暗示异性恋者将不能给结婚。我想说的是,文化的压力不会停止让一些“婚姻”成为同性恋的。它会继续增长,直到所有人接受并最终庆祝同性恋成为多样性的伟大礼物之一。它的目标不是对婚姻的不同表达,而是一并消灭婚姻的定义。在同性婚姻上的投降,可能会让人觉得像是放弃了坏法律的一寸而在好的意愿上得到了一尺,但现实远远非如此。因为在恶者所有的“便宜货”中,良好的意愿还不如法律持续得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