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mmended

當前頁面: 觀點與評論 |
尊嚴死?擅自結束生命毫無尊嚴!

尊嚴死?擅自結束生命毫無尊嚴!

Rick McDaniel

允許末期病患結束自己生命的行動,正在華盛頓特區和加利福尼亞州中推進。

華盛頓特區議會(The D.C. City Council)正在考慮女議員瑪麗·徹(Mary Cheh)提出的「2015年尊嚴死法令」,該法令允許只剩六個月時間的病人服用處方藥結束生命。病人在得到兩名醫生的證明後可獲得處方藥結束生命。

加利福尼亞州參議院已通過了《死亡權利》的立法,雖然並未獲得州議會的通過。該法案的作者,參議員路易斯·沃爾克(Lois Wolk)和比爾·蒙寧(Bill Monning)上個月推遲表決,因為他們未獲得來自議會健康委員會(Assembly Health Committee)十九名民主黨同僚的足夠支持。他們這個月繼續努力,試圖將該法案帶到議會進行表決。

去年11份,29歲的布列塔尼·梅納德(Brittany Maynard),與家人從舊金山搬到俄勒岡州尋求結束生命的故事廣為人知後,這個問題重新引起關注。俄勒岡州允許末期病患使用由醫生開的處方藥物結束性命。患腦癌的梅納德,在網絡視頻和國家媒體上爭論,她在加利福尼亞州應該有選擇死亡的權利。

是否允許一名末期病患結束生命或是否允許協助死亡,多年來一直是個涉及法律、道德和宗教的極具爭議的問題。但是,今年沒有任何一個州通過死亡法,而且在科羅拉多州,緬因州,新澤西州和其他地方,一些相關努力已被擊敗或停滯。只有蒙大拿州、俄勒岡州、佛蒙特州以及華盛頓州有法院判決或法律規定,允許醫生開致命藥物。新墨西哥州的法庭尚未做出裁定。

這麼少的州有死亡權利是因為很少有人認為這是正確的。結束生命並不對,結束生命並不是一個公民權,甚至包括結束你自己的生命。生命非常寶貴,非常神聖,我們沒有權利剝奪生命或終止它。無論我們的健康狀況如何,我們不應該扮演神。

我們喜歡認為是我們自己在掌管生命,但事實並非如此。有這麼多我們無法控制的事——就像天氣、過去和悲劇。我們當然也無法控制別人,改變他們違背自己的意願。基於我們對生命控制的感知而合理化死亡權非常愚蠢。我們不能決定我們何時死亡,怎麼死或者死在哪裡。就像生活中的許多其他方面一樣,我們必須接受我們無法控制或改變的事實。

認為我們可以避免苦難和痛苦的想法非常荒唐。生活艱難且不公平。生活是個測驗,如果你結束自己的生命,你的測驗不及格。你無法通過採取簡單方式跳過痛苦。痛苦有一個目的,我們的任務是發現它背後的目的,而不是努力避免它。耶穌遭受可怕的痛苦,但他還是接受了父親對他生命的計劃。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生活中發生某些事,但結束生命並不是答案。

相信醫生能夠準確預測你只有半年存活時間的想法,非常愚蠢。沒有人能預測未來,雖然一些預測可能被證明是對的,那些錯誤的預測意味着生命沒有被提前帶走。神能創造奇蹟,科學能有突破,改變隨時可能發生。你不應該允許其他人預先確定你的死亡。

一個經典的忠告是,永遠不要在你情感受挫,身體虛弱或疲勞的時候做決定。在情感、身心疲憊的狀態下做出結束生命的決定,不負責任。國家不應允許這種情況發生。

尊嚴死聽起來冠冕堂皇,但事實並非如此。結束自己的生命並無尊嚴可言。尊嚴來自把你的生命奉獻給另外一個人。耶穌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結束自己的生命是自私的行為,而不是愛心之舉。當然,我們同情那些身患絕症的人。我自己的母親身患嚴重的胰腺癌,疾病最終奪走了她的生命。在這樣的情況中生活,的確非常艱難。答案是,不要扮演神,而是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