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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对200名罪犯的宽恕与神对所有罪人的赦免

州长对200名罪犯的宽恕与神对所有罪人的赦免

密西西比州州长哈利·巴伯(Haley Barbour)挑起了一个很大的麻烦。在他离任前,他决定宽恕200名罪犯,包括一些杀人犯在内。不用说,这并未受到每个人的欢迎。现在一位密西西比州的法官封锁了对那些囚犯当中的21个人的释放。

这一事件的转换显出一个有趣的对比,在州长的饶恕与神对每个罪人的饶恕之间。主要的不同在于,没有人能夺回那些接受了神的饶恕的人所得到的永久释放。“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自由,你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章36节)

耶稣为所有的罪人死了,神饶恕了所有人。为了能得到这份饶恕,一个罪人需要接纳所给予的饶恕。以此与我们美国的法庭体系比较一下。在1915年的一个法庭案件中,联邦最高法院坚持“被赦免的人必须接受赦免。如果赦免被拒的话,它不能被强加于它的主体。”同样地,神也没有强迫任何人接受他的饶恕。“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7)一个人能够做出的最坏的决定,就是拒绝上帝无条件地赦免他的罪。

在《圣经》的几处章节中讲到,耶稣为特定的罪人死了。另外有《圣经》的章节说,耶稣是为所有罪人死了。也有的经文说,耶稣是为特定的罪人、也是为所有的罪人而死的。但是,没有一处经文讲到耶稣单单只为特定的罪人而死。换句话说,神的饶恕不是局限于一小部分人。“因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摩太前书4章10节)

一个接受巴伯州长饶恕的人,如果他选择继续犯罪的话,他依然不能得到长时间的自由。一个罪人如果总渴望继续犯罪,他也不能接纳神的饶恕。真实的信仰总是有真实的悔改相伴,而基督教一直包含着这两者。基督徒是那些从罪中转回后,真诚地想要追随耶稣的人,他们真诚地相信耶稣的死释放了他们一切的罪。在圣经中,这样的人从来没有被称作“伪善”,反而被称呼为神的孩子。

在世界上,一些犯罪的人拥有自由,反而一些无辜的人进了监狱。在神的国度里,每个罪人应该为他的罪付上代价。耶稣不是只为一些罪人死了。“因基督也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得前书3章18节)他的饶恕是宇宙性的。但就像美国联邦法院的声明一样,“被赦免的人必须接受赦免。如果赦免被拒的话,它不能被强加于它的主体。”

在全能神的面前,你明白你的罪吗?你诚实地认为他是公义的神,“让你逃过一劫”而不需饶恕吗?耶稣替你在十字架上献出了他的生命。神在他的话语中宣布了对你的饶恕,如果你拒绝它,你不能责备任何人,只能怪你自己。神想要你接受他给予的饶恕,因为他爱你。难道在耶稣已经为了付出一切饶恕你之后,你还真的想偿还你自己敌对神的罪吗?请仔细地、虔诚地想想这件事。你对上帝的亲切饶恕的接受或拒绝,将会对你有永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