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查克:基督徒朋友不还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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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查克:
大概九年前我借了一大笔钱给在教会认识的一个熟人,并且那人也签署了保证归还这笔钱的文件。还钱的日期早已过了。然而这个人却搬出了本州,结了婚,每一次我试图收回我的钱的时候他总是拖延。现在他再也不回应我的邮件或者电话。我应该起诉他吗?或者联系他的家人获得帮助促使他还钱?作为一个基督徒,我应该采取怎样的步骤呢?
出借人
亲爱的出借人,
为你的困境感到抱歉!这是一个我经常听到的情景。这导致一些人比起基督徒更愿意相信非基督徒。
有一句老话说,一个疏远的朋友就是一个欠你钱的密友。
这并不全然是真的。但是常常地,基督徒有意要帮助别人,借钱给别人却从来收不回。这不仅丧失了钱,人际关系也会遭受损失或割裂。
借钱给人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历史记录中没有一个社会在某一个时期没有借钱还钱的事。记得在列王纪下4章1节中记录的寡妇吗?由于她不能还债,所有非常害怕她的两个孩子会被债主带走。箴言22章7节说“富户管辖穷人,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这个寡妇明白这个经文的可怕含义。在当时这经文的意义是更沉重的。人们知道并且目睹了债主奴役的可怕后果,所以人们极力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一个世纪以前,债主几乎对于借款人有绝对的权力。债主的钱不能收回的时候,债主可以剥夺借款人的所有东西。但是今天我们活在一个独特的历史时期,对于债务的观念与之前完全相反。不管借款人多么愚蠢的花费借来之钱却几乎都可以逃避偿还债务。
不幸地,许多基督徒天真的认为其他“信徒”会以荣耀神的方式行事。我们想要信任他们。我们想要信任他们里面最好的一面。就像我们自己从他人那里经历到了恩惠和怜悯,我们也想要以恩惠和怜悯对待他们。但是如果我们够聪明,眼光够敏锐的话,就会发现有些人会有意地利用我们的爱和怜悯。并且还有些人,当他们不能偿还债务的时候就会逃之夭夭。
神因为我们顺服他的做事方式而应许给我们的一个祝福是,在有利息的情况下和有时没有利息的情况下,我们会有能力借给别人,而增加我们的兴盛。(申命记28章12节)。但是当论及收债的时候,我们应该遵守的界限却是比世上的界限更窄的。
我们不要把另外一个基督徒告上法庭。这适用于收债的原则。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哥林多前书6章7节)
我们应该遵循马太福音18章中的三个步骤:单独指出他的罪,与其他证人一起指正他的罪,如果必要的话,出于恢复他的缘故,在教会中公开指正他的罪。
神也指教我们如何处理拒绝这三步的指正而拒不还钱的人。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章15-17)
对于不信的人,我们要牢记我们是耶稣基督的信使。
依据路加福音6章30-31节说,“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然而圣经并不是绝对的禁止基督徒通过诉讼的方式从非信徒那里收回借出之钱。而是要我们有一个永恒的视角,把传福音的价值看的重于所失之物的价值。
如果讨债公司讨债的方式是荣耀神的方式,也可以寻求讨债公司的帮助。无论一家讨债公司的信誉是多么的良好,在寻求讨债公司的帮助之前,要努力的判断借钱之人的需要和具体情况,以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圣经强调我们要以怜悯和饶恕对待他人,因为神以怜悯对待我们,免除了我们无法偿还的债。
既然知道我们可能不得不免除别人的债,必要的是,作为聪明的管家,我们要清楚借钱之人的属灵光景。与顾问团队对潜在借款人的会谈对我们很有帮助。因为“无智谋,民就败落。谋士多,人便安居”(箴言11章14节)。
如果你借给属灵光景良好的人,必要的话,一个温和的债务提醒足以达到效果。
向不该借钱给他的人借钱会剥夺那些会还钱之人的权利,也会在财务上和情感上损伤出借人。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应该做好准备,赠与有需要的人而不期待偿还。
最后,出借人,我期待你的贷款人的心会改变以至于他/她能够回应你对他的联系。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或许这个贷款人的家庭成员的确会对你的讨债有帮助,这样这重担就转移到贷款人和他直接的亲人身上了。我们应该用一种使他能够被重新建立和荣耀神的方式来对付他的不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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