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罪中之樂
保羅解釋說,罪中的快樂和滿足並不是上帝愛和喜悅的象徵,反而是說明了祂的憤怒。
我認識很多心中沒有上帝、外表看起來十分虔誠的人,他們都對自己的生命非常滿意,尤其是那些與我一樣、同是居住在美國南部的人,他們甚至認為自己「蒙神喜悅」。然而,這些人既不尋求上帝,又不愛主,更沒有用信心順服福音所教導的過活,他們目前的生活方式沒有一點像聖靈所賜的新生命。可是,儘管他們只沉迷在上帝所憎惡的罪惡當中,沒有理會上帝真正的旨意,他們心裡卻依然相信只要生活得到快樂就是代表着神喜悅他們。然而,聖經並不是如此判斷事物。在寫給羅馬基督徒的信中,保羅解釋說,罪中的快樂和滿足並不是上帝愛和喜悅的象徵,反而說明了祂的憤怒。
在想起上帝的憤怒時,許多人只聯想到地獄之火和硫磺。誠然,在上帝要發出祂烈怒的那一天,這是那些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啟示錄20章15節)的人要面對的真實景況。然而,當審判日還沒有來到之前,上帝顯明祂的怒氣,就是任憑人們留在他們那些會毀掉靈魂的邪惡享受當中。
請留意保羅在羅馬書第1章抽絲剝繭所作的論證:
「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做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馬書1章18節,21節,24節,26節,28節。
當你做聖經教導是不潔淨的事時,你是否一點也沒感覺到良心不安?若是這樣,那就是因為上帝已感到憤怒,任憑你去行污穢的事。當你樂於追求和滿足自己不正常欲望的時候,你是否不帶絲毫罪疚感?若是這樣,那就是因為上帝已憤怒,任憑你放縱可羞恥的情慾。面對生命中各種各樣聖經不認可的行為,你是否都感到無所謂?若是這樣,那就是因為上帝已感到憤怒,任憑你存邪僻的心。
縱使是這樣,但請聽我說——這並非你人生的結局!雖然在你的愚矇無知和叛逆中,上帝的忿怒臨到你身上(約翰福音3章18節),但與此同時,因着祂的憐憫,上帝向你伸出了救恩之手。
不論何人,只要願意從所迷戀的罪中之樂迴轉過來,投靠在耶穌基督恩典的蔭庇下,上帝就必會無條件赦免,並賜予你一顆新的心——一顆渴求來自上帝屬天喜樂的心,這是上帝創造人的本意!
如果今天你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十分愜意,「備受祝福」,樂在其中,我希望為你祈禱:1. 祈求上帝叫你充斥着罪中之樂的心感到沉重;2.願你被救贖罪人的耶穌基督所吸引。耶穌所賜真正的喜樂,遠比從罪中帶來廉價、短暫又虛偽的快樂要好得多。當你認識主的時候,你才能明白什麼才是真正的祝福。
(翻譯:梁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