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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組織和信徒在安樂死和協助死亡上的不同觀點

教會組織和信徒在安樂死和協助死亡上的不同觀點

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協助死亡委員會(by the Commission on Assisted Dying)在上周公布了一個建議協助自殺合法化的提案受到聖公會的密切關注。並據調查顯示幾乎每個主要的基督教教派都反對安樂死和協助自殺。

協助自殺委員會由前律政司秘書長查爾斯•福爾克納(Charles Falconer)勳爵主理,允許醫生對存活時間少於12個月並且希望死亡的絕症病人開足夠致死的藥物劑量。病人必須超過18歲,並且無智力障礙,同時還需要得到兩個獨立醫生的批准。

英國教會馬上出來譴責這個提案,卡萊爾教區主教Rt. Rev James Newcome代表教會就醫療方面的主題進行發言並在網站上發表如下聲明:

「對於侵犯採取的最簡單有力的防禦就是保持法律原樣。福爾克納勳爵所做的是想辯證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即將很多屬於弱勢群體的人置於風險中,以至於少數想要控制時間地點和死亡方式的個人願望可能會得到滿足。這種風險是不必要的也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2009年3月報紙的頭條為「協助死亡/自殺和自願性安樂死」。聖公會承認這個問題的複雜性,但是結論是:

「同情加上高質量的服務以及有效的藥物治療或許可以使痛苦得到緩解;也會得到協助死亡/自殺或者自願安樂死。然而雖然用心良苦,這也只是以最原始的方式來消除它。

其他的基督教教派對於安樂死和協助自殺有自己堅定的反對立場。

薩拉•克洛普(Sarah Kropp)全國福音派協會的新聞主任和基督郵報記者分享了一個1994年醫療方案終極文件的連接,裡面聲明:「人類是基於神的形象被創造的,而且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神已經給了人在所有被造物中的最高尊嚴。人類的尊嚴禁止積極的促成了人的死亡的安樂死。」聲明也探討了使用生命支持系統的道德問題,指出:「假如病人都是身患絕症,即將死亡並且治療方案不能提供帶來確定的醫療希望,這是合適去要求撤銷生命支持系統,允許自然死亡的。」

循道衛理公會對於安樂死的觀點在其網站上闡述如下:「基督教的信念是:「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紀一章27節)。這是我們最基礎的尊嚴來源,也是人類生命神聖的聖經基礎。神已經給了,我們不能將其拿走。死亡是一個過度事件不是終結。我們被呼召負責任的使用神給的所有禮物,並且在任何時候用慈悲的方式去尋找這些禮物。在大力發展臨終關懷的方法中已經展示出了這種慈悲,臨終關懷運動已經做出了寶貴的貢獻。」

美南浸信會在1992年6月對於安樂死和協助自殺發表的聲明指出:「對於將於進一步解決,我們拒絕任何適當的能造成人死亡行為本身或者行動意向。」並且「對於最終解決了,我們呼籲聯邦政府和當地政府根據法律對病人實施安樂死或者協助死亡的實施者進行起訴。」

在華盛頓的俄羅斯東正大教堂聖約翰浸信會已經確定,東正教教會反對安樂死。一個針對該主題的文章發表在官方網站上,內容如下:東正教教會對安樂死的教導是有意識的結束人的生命,必須被定罪為謀殺。然而,迅猛的現代依靠科技進程和人工維持生命的各種手段要求神學家對於安樂死的問題和「一個人結束生命的權利」給出更加準確的教會的定義。然而聲明也補充到:「維持重病的人的生命問題需要一個個性化的方法,需要在每一個例子中和患者家屬、醫生和屬靈導師等進行認真全面的討論。在這些例子中當一個人無藥可救的時候,教會在安樂死和不再使用額外的方法維持生命的決定上要做出準確的區分。

在天主教的教義問答中,梵蒂岡網站上羅馬天主教教導的官方文本第一次在1994年法國發表,內容如下:無論什麼動機和手段,直接安樂死包括結束傷殘、生病或者即將死亡的人的生命,在道義上都是不可接受的。」 另外行為或者疏漏的本身或者意向為了消除痛苦造成的死亡均構成謀殺,嚴重違背了人類的尊嚴而且是對於存在的上帝,創造者的褻瀆。出於好意的判斷錯誤並沒有改變謀殺行為的本質,這是必須被禁止和排斥的。

一個從2007年開始就在一般美國教會信徒中研究信徒對於協助自殺的態度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不顧絕大多數教派理事機構的觀點,支持實施的信徒占明顯的比例。

當被問及」對實施協助自殺醫生的道德可接受性」的時候,23%的每周參加教會活動的受訪者認為所謂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45%的幾乎每周/每月的教會參與者以及67%的很少或者幾乎不參加者認為協助自殺醫生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一個被問及的問題:醫生被允許協助患有不治之症的有劇烈痛苦的病人實施自殺是否是合法的。35%的教會每周參與者說醫生應該被允許去幫助病人;52%的幾乎每周/每月參與者和73%的很少或者幾乎不參加者也表示同意。

最後,「自殺」這個詞從一起被誦讀的問題中被去掉:「當一個人得了不治之症時,而且當病人要求的時候,你是否認為醫生應該在法律上被允許以無痛的方式結束病人的生命?」幾乎一半,47%的的教會每周參與者說應該被允許,70%的幾乎每周/每月參與者和84%的很少或者幾乎不參加者也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