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支問題:聖經到底說什麼?
蓋瑞·霍爾(Gary Hall) 牧師曾號召華盛頓的立法者們別再擔心支持槍支的遊說集團,擔負起自己的「道德責任」以嚴控槍支:「這座城市裡每一個人都生活在槍支利益集團的恐怖之下」,霍爾說,「但我相信,支持槍支的人根本敵不過支持十字架的人。」
霍爾的說法很讓人傷心。
我們今天看到的不是槍支問題,而是稱作「罪」的道德問題。我們正在見證這個國家的急速墮落。我們失去了自己的道德指南針……我們失去了對神的敬畏。當對神的敬畏消退,罪惡就滋長。
「人若看重自己的特權超過自己的原則,那他很快會兩者盡失。」(德懷特·艾森豪威爾,Dwight D. Eisenhower)
箴言書20章22節是段經常被引用以支持禁止人民持有槍械的經文:「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這段經文是在說復仇和警戒,而非自衛。那些想為非作歹的人總會找到辦法逃避法律。控制武器並非解決之道。
根據羅馬書13章4節,為官作宰的目標就是「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這些做官之人乃是為神懲惡:「以一言蔽之,人是必須被管控的,或被他們內心的力量所控制,或被身外的力量控制,或是神的話語控制他們,或是人的鐵腕所控,或為聖經控制,或為刺刀所控。」(羅伯特·溫思羅普,Robert Winthrop,1809 –1894)
請別誤會……作為基督徒,我相信我們會在每個關鍵時刻尋求和平,不用政治立場來玷污十字架。但怎麼會牽扯到在萬不得已情況下的自衛手段、聖經所授保護配偶和孩子這權利呢?
舊約聖經提供太多例子,新約又如何呢?
馬太福音26章52節,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耶穌並沒有抨擊刀劍,而是說明它們應該在的位置。當我們在衝動下發起進攻,這確實可能會致命。
耶穌隨後還說:「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
如果他是強盜,那就意味帶着刀棒就對了。在我看來,這幾段經文說明的是武器在社會中有其地位。當然我們必須小心應對。
除此之外,在路加福音22章36節里,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這段經文是在說什麼呢?第一,我寧可委曲求全,但這並不總是可行辦法。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刀劍用來自衛。耶穌最開始是派遣門徒進行和平的傳教之行,這時他們並不需要那些東西,但現在耶穌也許在說:「我是你們的保障、你們的安全,我依然是我,但我也想要你們做好準備……要發揮智慧。」
有些人也許會提出異議:「難道耶穌沒有說過要愛我們的敵人、祝福那些詛咒我們的人、向那些恨我們的人行善,為那些殘害、逼迫我們的人禱告嗎?」(參考馬太福音5章43-48節)
這沒錯。然而,這些引述內容所指稱的乃是人身攻擊、言語冒犯和人格迫害。這和相信耶穌說「善待對那些正打算傷害你家人的人」相距天壤。
保羅告訴提摩太的是:「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章8節)
對那些想要保護家人之人而言,這其實是更要緊的職責所在(如果不是一樣重要的話),但這些人常被貼上戰爭狂的標籤,或者被控誤讀了聖經。
必須從整體角度來理解聖經。舉例而言,當耶穌被掌摑時,他自己就沒有轉過另一邊臉。
他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約翰福音18章23節)
雖然我們要寧可為仁愛與平安的緣故盡力忍耐,但總有發生對抗、需要保護的時刻。
請理解,我這並不是宣揚暴力、攻擊,我所宣揚的乃是屬靈的一致和連貫性。關鍵因素是要明白上下文背景如何。原諒並非消極被動,仁慈對待也不是輕信上當。
我們是不是只受召保護家人的屬靈、情感和財務狀況,不必管他們身體安危?當然不是。然而,我對當下控槍問題的爭論之所以關心,就是因為我們正成為驚弓之鳥。越來越小的主權直接與不斷被放大的擔心相關。
「大多數基督徒都歡迎神的主權,但他們卻相信人的主權。」(斯普勞爾,R.C. Sproul)
許多在武器上準備好的人卻沒有在屬靈上準備好,這會在他們家人中增加不正常的憂慮。這在他們家人身上增加屬人的憂慮而非對神的敬畏。我聽了那麼多關于格洛克手槍、史密斯威森手槍、雷明頓霰彈槍之類的故事了,但很少聽到破碎、全然交託給神、謙卑這樣的事情。我們的槍械櫃裝滿了,但我們的禱告櫃卻空空如也。
這才是真問題所在——我們需要少花點時間看這個主持人、那個主播的電視節目,多花些時間讀讀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的福音書。
每當神之民信靠自己的武器和軍隊,神就會讓他們後悔。每日臣服於神才是我們的保護所在。
詩篇121首說:「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他必不叫你的腳搖動——保護你的必不打盹……」
如今潮流之下,我們更需要小心謹慎:我們「崇拜」的到底是誰,是什麼?我們將自己的信仰到底放置在誰還是什麼東西之上?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