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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对基督教学校案件裁决显示宗教自由的胜利

美法院对基督教学校案件裁决显示宗教自由的胜利

近日,一位保守派律师马太·斯塔维尔(Mathew Staver)说,针对“和散那-塔伯尔”(Hosanna-Tabor)福音派路德宗教会学校的案件,美国最高法院所作出的支持牧师异议的裁决重新恢复了教会的力量,同时也维持了宗教信息在基督徒学院和敬拜场所的整体性。

斯塔维尔说,“最高法院全体一致反对同等机会就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简称EEOC)对和散那-塔伯尔辞退前宗教学老师谢丽尔(Cheryl Perich)一事提起的诉讼,意味着法院对教会掌控其宗教事务的支持,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教会免受政府干预。

“如果结果相反的话,教会将不再是教会。教会将被政府的规条所主导并且失去其独立的信息和侍奉。”斯塔维尔说。

EEOC对和散那提起诉讼,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就业纠纷事件。2004年,“和散那-塔伯尔”基督教学校的老师Cheryl Perich被诊断患有发作性睡病,在她经过长时间休假之后,她得到医生同意可以回去工作。

据宗教新闻社(Religion News Service)报道,当她回去工作时,“和散那-塔伯尔”学校要求Perich辞职,因为学校已经雇用一名老师代替她的工作。当她以要投诉相威胁的时候,学校解雇了她。和散那-塔伯尔学校的主要观点之一是,第一宪法修正案保护宗教团体选择其领袖的权利。

代表Perich辩护的“美国同等机会就业委员会”辩论说,不应该有这样宽泛的例外,反歧视法也应该适用于教会。EECO辩论说,Perich以前是一个教授世俗课程的老师,但是却让她教授宗教课程并且一天带领几次祷告。有批评指出,最高法院所作出的裁决将会导致宗教机构欺骗性的解雇雇员。

最高法院最终以9:0的比例投票给教会,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会(The 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国家诉讼部门代理人说,“这是宗教自由的一个很大的胜利,也是对政府的一个鞭策。”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特(John Roberts)在主要观点中写道,这起案例远远不仅是一个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纠纷事件,不能把它当做侵犯就业决定的案件来处理。这种行为涉及到政府和教会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是否会剥夺教会对侍奉人员的选择权的掌控等问题。”

斯塔维尔说,“教会应该有权掌控正在教导宗教信息的人或者是一位老师的人事任免,比如说在基督教学校教学的老师,如果他们偏离教会或宗教机构应该教导的核心,学校能决定是否停止他在该机构的工作。”

他同时也说,像“和散那-塔伯尔”等宗教类学校将不会在这个问题上投入宝贵的资源。

路德宗教会-密苏里法律监督(The Lutheran Church-Missouri Synod The Court)主席马太博士(Rev. Dr. Matthew C. Harrison)为该裁决鼓掌,并且说,“法院所作出的支持教会拥有可以选择其职员的权利而不受政府干涉的裁决,确认了我们国家的一项民主自由权利。并且他们非常感谢最高法院作出的这个决定。”

他也说,“这个全体一致的观点将有助于我们保护所有宗教机构的宗教自由。请将美国的最高法院能够继续保持司法的公正放在你每天的祷告题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