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的問題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馬可福音12章30至31節)
當聖經說,「愛人如己」,這不是說,「先學會愛自己,然後再愛你的鄰居。」相反,它是在說,「很顯明,你已經在愛自己了,要如同愛自己一樣愛鄰舍。」這種自我愛戀、自我痴迷,會讓我們陷入困境。我們並不需要一個更好的自我形象,我們也不需要更多的自尊,當然我們更不需要過多的自我愛戀。
但這裡是我們所需要的,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章23節)。請注意,他沒有說,「若有人要跟從我,讓他推崇自己」 或 「讓他愛戀自己」。相反,耶穌說,「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在原文中,「否定」這個詞的意義是「否認、藐視、斷絕關係、放棄及完全漠視」,要這樣去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此,在現實中,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問題不是我們的配偶、也不是我們的老闆、也不是我們的鄰居、也不是我們的教養、也不是自卑、更不是一個差的自我形象,是太過愛戀自己。耶穌說,「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讒」(馬太福音15章18至19節)。
因此,結論是:我們面臨的最終選擇是選擇取悅自己還是取悅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