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教會慶祝《大憲章》800周年:基督徒功不可沒
英國教會將慶祝《大憲章》簽署800周年,着重基督徒對這份文件的影響。
英格蘭主流教會和其他教會同工都呼籲英國銘記教會參與《大憲章》創作的歷史。
聖公會聖奧爾本斯教區主教阿蘭·史密斯(Alan Smith)牧師一月致函,表示擔心人們在大肆紀念1215政治里程碑時教會的作用被忽略。
史密斯寫道,「有趣的是,關於《大憲章》這麼多討論中,幾乎沒有對教會核心作用的討論,特別是對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蘭頓(Stephen Langton)所起作用的討論。」
「國王約翰(King John)在困難和複雜的過程中被迫做出一些讓步和承諾時,這位主教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史密斯並不是唯一一位努力指出基督徒在《大憲章》制定和簽署過程中做出貢獻的人。
英格蘭教會領導層和總議會(General Synod)去年七月份展開辯論,教會的肢體採取行動對抗社會普遍將歷史事件世俗化的事實。
議案中的一段簡報表示,「在法國大革命前,數世紀以來英格蘭的教會是法律和人權發展的中心,現在,連同啟蒙運動,被認為是人權的起源。」
「教會在《大憲章》制定中的至關重要作用在2015年不能被一掃而空很重要,正如基督徒在反奴隸貿易的慶祝活動中的作用。」
《大憲章》的拉丁語為《Magna Carta》,由英格蘭國王約翰在1215年6月15日簽署,以回應來自世俗和宗教領袖對君主長期濫用法律和習俗的壓力。
根據網站History.com的一個條目信息,《大憲章》是歐洲歷史上第一個有效的成文憲法。
History.com繼續表示,「有63項條款,主要是關於關貴族和其他強大公民的財產權利,這表明制定者的意圖有限。」
「1776年,叛逆的美國殖民者把《大憲章》看成是要求不受英國統治的一個模型。」
《大憲章》的原文使用拉丁文,有四處引用了上帝,其第一條表明了英國教會享有的權利。
開頭語表示,「首先,我們感謝神通過憲章向我們自己和我們萬世萬代的後代證實英國教會需要自由,充分擁有所有權利和完全的自由。」
「我們還給予在王國中的我們還有萬世萬代後代以下列舉的自由,堅持並將這種自由傳承給他們,一代一代傳承下去,直到永遠。」
歷史學家和著名法律官員已表示了《大憲章》對《美國憲法》的影響力。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聯邦主義者協會(Federalist Society)2014年舉辦的全國律師會議(National Lawyers Convention)上介紹了《大憲章》的歷史教訓及其對美國法律系統的影響。
斯卡利亞指出,「美國想象中持有的許多最神聖的理想,起源於或者是最初致力於800年前的這一章程。」